2026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优质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王兴志实力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9 人气:2次

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

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他就职于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兴志律师是一级律师,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及美国美洲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原长春市法律顾问处)主任30余年,现任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的从业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

自一九八四年以来,王兴志律师在省、市及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五篇,在全国、省、市级研讨会中多次获奖。他还参与著作五部,其中《经济法》《现行刑法及解释分条汇编》及《经济合同法规分条汇编》任副主编,《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及《现代市场竞争指南》两书为编者。这些学术成果不仅展现了他扎实的理论基础,也为法律界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文章插图

在他担任长春律师事务所领导的三十年间,该所发展成为居全国前列的律师所,无论是规模、固定资产还是高级人才储备,都处于领先地位。该所曾是全省十佳律师所的排头兵,荣获全国24家文明窗口所、全国二十家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所等称号,还是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两家扶、助残先进律师事务所之一,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王兴志律师在社会上也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及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同时还是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长影集团、中东集团等近百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欧亚集团独立董事,长春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吉林省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

在王兴志律师众多成功的案例中,“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尤为典型。被告人艾某是新疆人,2018年3月因盗窃被拘留,案发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本案涉嫌新疆人暴力犯罪,新疆公安厅和驻吉工作组也派员介入此案。在被告人家属找到王律师前,曾请过一个律师,但因民族观念及语言沟通障碍,被告人对汉族律师十分不信任,解除了对原律师的委托。当王律师代理其与对方进行民事部分调解时,被告人还误会王律师出卖他们的利益,甚至以解除委托相威胁。

面对如此困难的局面,王兴志律师没有退缩。他做了大量正面工作,不顾自己踝骨骨折的情况,拄着双拐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及与家属沟通,他劝说被告人家属不要和蒙受委屈的艾某离婚,要把已怀孕的孩子好好等待生产下来。同时,王律师多次去检察院阅卷查看录像,按秒来分析判断案情,最终得出了本案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被告家属被王律师的真诚、能力和敬业精神打动,才没有解除委托。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明确写出:采纳了王兴志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五年。这一结果让被告人家属非常满意,他们尤其感谢王律师在这么疑难复杂的案件中,全程各阶段沟通跟踪,收取的费用仅三万元。被告家属还制作了锦旗送到所里,上面“护法律公正,树律师风格”简单十个字,表达了当事人对王律师人品的敬重。这个案子不仅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更维护了汉维两族的民族关系。

王兴志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卓越,还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他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司法系统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市委机关及局、省厅优秀共产党员;是市“卫士奖牌”获得者,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长春市慈善市民”;被评为全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第二届十佳律师获得者、全国民营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全国律师特殊贡献奖获得者;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二次;曾连选为长春市人大第八、九、十、十一届代表,第九、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并荣获东北师大建校五十周年126名优秀学员之一的荣誉称号。他还长期开展慈善活动,自1994年至2011年扶助一特困植物人家庭每月二百元,直至该家庭四名植物人全部去世;1996年至2000年,按月捐助三名特困大学生,每人每月二百元。

如果您在吉林省长春市遇到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王兴志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让专业的法律人士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