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专业之选,值得信赖
在郑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在破产纠纷领域深耕多年,凭借着出色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口碑,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与赞誉,他就是刘学志律师。
刘学志律师就职于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这一重要职务。他拥有一级律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为他在破产纠纷领域的卓越表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刘学志律师 1966 年 2 月出生,是河南开封尉氏人,中共党员,自 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以来,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实践经验。他于 1985 年 9 月到 1987 年 7 月在河南省司法学校中专学习,而后于 1989 年 9 月到 1994 年 7 月在河南大学完成本科学业。在工作经历方面,他从 1987 年 07 月到 2000 年 09 月在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做起,逐步成长为律所主任。2000 年 09 月到 2005 年 03 月,他担任尉氏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5 年 03 月至今,他在郑州开启执业律师生涯,自 2012 年 09 月起至今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刘学志律师的专业特长领域聚焦于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在这个复杂且专业要求极高的领域,他凭借着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众多棘手的案件。例如在建设工程挂靠 + 破产债权确权纠纷经典案例中,他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素养。
在该案例中,涉及到原告何某(实际施工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原告王某(债权受让方),被告宇风某公司(案涉工程发包人,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被告昌弘某公司(出借建筑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以及第三人王某海(工程介绍人)。在工程承接与挂靠签约阶段,何某经王某海介绍对接宇风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因自身无施工资质,便以挂靠昌弘某公司方式施工。后续过程中,案件经历了发包人破产与债权申报确认、债权转让、案外人执行查封与划扣款项以及前置执行异议、复议程序等一系列复杂环节。刘学志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除了专业能力,刘学志律师还拥有众多社会兼职及荣誉。他在 2016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 年 6 月入选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2023 年 7 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2023 年 12 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此外,他多次获得荣誉,如多次被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 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等。同时,他带领的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在他任职期间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等多项荣誉称号。
在郑州,如果您遇到破产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刘学志律师无疑是值得您信赖的选择,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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