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泉州离婚纠纷:穆海燕律师专业护航
在泉州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穆海燕律师,她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良好的口碑。
穆海燕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担任创始人、主任律师。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她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17年。她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多年来,她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不仅在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更在婚姻家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穆海燕律师的执业特色十分鲜明。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锐且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她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穆海燕律师承办的上千件案件中,有许多婚姻家事类典型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两个。
案例一: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原告为陈女,被告是吴男,案由是离婚纠纷,审理程序为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穆海燕和陈实习律师担任代理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被告还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要求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并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案例二:婚内单方举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凭借着在这些案件中的出色表现,穆海燕律师帮助众多当事人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累计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她也因此获得了“优秀律师”的称号,当选为泉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还担任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
客户们对穆海燕律师也有很高的评价,称赞她专业扎实、态度耐心、办案务实。在泉州市的离婚纠纷领域,穆海燕律师就像一盏明灯,为迷茫的当事人指引方向,用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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