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合同纠纷律师张连学:深耕合同纠纷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1-07 人气:5次

在济南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合同纠纷是高频且复杂的业务类型。一份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往往牵涉价款、工期、违约金、解除权等多重争点,稍有疏忽就可能让企业付出远超预期的代价。山东鲁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连学律师,正是长期扎根这一领域的实务型律师。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开始执业,曾先后担任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法务负责人,兼具非诉合规与诉讼实操的双重积累,现为济南市新兴产业协会理事。十余年来,他主办诉讼与非诉案件近千件,业务聚焦民商事诉讼与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擅长保险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公司合规管理等各类合同纠纷。

一、成本视角下的合同纠纷:省钱先于赢官司

不少当事人找到张连学律师时,第一句话是“这官司能不能赢”。他的回答往往先绕开胜负,转而核算三笔账: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关系成本。合同纠纷的标的多为货款、工程款、保险金,若一味追求判决,可能陷入鉴定周期长、执行到位率低的困境;而若在诉前通过证据梳理与谈判施压,反而能以较低支出实现回款。

这正是他办案的鲜明特点——把成本控制嵌入纠纷解决的全流程。接手案件后,他习惯先做“证据体检”:合同文本是否完备、履约凭证是否闭环、往来函件是否形成自认,据此判断诉讼的把握与替代方案的可行性。对确有胜诉基础但执行风险高的案件,他会同步设计财产保全与调解预案;对条款存在争议的案件,则从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免责条款的效力边界入手,寻找以小博大的突破口。严谨二字,体现在他对每一份证据来源的追问,也体现在他对每一笔费用支出的掂量。

二、两个保险合同纠纷案例:条款效力之争的实务样本
文章插图

保险合同纠纷是张连学律师合同业务中的重要板块,其中两起案件颇具代表性(当事人及公司名称均已脱敏处理)。

案例一:Ⅰ型糖尿病重疾理赔案。 原告殷某由其父作为投保人,向某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投保重疾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6万元。殷某确诊Ⅰ型糖尿病后持续注射胰岛素超过180天,保险公司却以未达到条款额外设置的三项附加条件——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植入心脏起搏器、脚趾因坏疽切除——为由拒赔。争议焦点在于:在确诊Ⅰ型糖尿病并持续胰岛素治疗的基础上额外增设病症限制,是否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裁判要点指出,Ⅰ型糖尿病本身即医学上的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被保险人已满足持续外源胰岛素治疗180天以上的条件;额外增设的并发症条件实质限缩了重疾赔付范围,将绝大多数Ⅰ型糖尿病患者排除在保障之外,属于减轻保险人责任的免责类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就该附加限制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限制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6万元。

案例二:线上投保等待期免责效力纠纷案。 原告王某某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某财险公司投保一年期重疾险,轻症保额10万元,合同约定9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非意外患病不予赔付。投保后不久,被保险人检查发现甲状腺癌细胞,属于条款约定轻症,出险时间落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免责为由拒赔并退还保费。争议焦点在于线上投保模式下等待期免责条款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是否发生法律效力。裁判要点认为,等待期免责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保险人负有提示与明确说明的双重义务;案涉网络投保流程没有强制弹出完整条款、无强制阅读设置,投保人未实际查看,等待期相关内容亦未以加粗加黑等方式作醒目提示,仅以普通字体埋在详情页面;保险公司仅凭点击确认操作,不足以证明完成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等待期免责条款不生效。二审维持原判。

两案路径不同,逻辑相通:格式条款的效力不是保险公司单方拟就即告成立,提示说明义务的履行需要可验证的过程证据。张连学律师在办案中正是抓住这一成本杠杆——用条款效力之争替代漫长的因果关系鉴定,以较短周期推动案件走向实质解决。

三、建设工程与公司合规:把风险挡在诉讼之前

除保险纠纷外,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是张连学律师的另一主攻方向。这类案件常涉及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质量瑕疵与优先受偿权的交织,证据链条长、专业门槛高。他的处理思路仍是成本优先:进场即梳理施工日志、签证单、验收记录与付款凭证,判断争议是事实之争还是条款之争;对事实清楚但发包方拖延结算的,果断启动诉前保全;对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的,则从合同解释规则与交易习惯入手,避免陷入无休止的造价鉴定。

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他更强调“防病于未然”。合同审查阶段,他会逐条提示付款节点、违约责任的对称性、解除权的触发条件;履约阶段,则建议企业建立函件归口管理与证据留痕机制。用他的话说,一份严谨的合同,省下的是未来数倍的诉讼开支。这种将合规管理与成本控制打通的思路,与其早年在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担任法务负责人的经历一脉相承。

四、严谨与口碑:专业积累的自然结果

近千件案件的积淀,让张连学律师在重大疑难合同纠纷中形成稳定的办案节奏:先定争点,再算成本,后择路径。他善于钻研复杂法律关系,也乐于把裁判逻辑向当事人讲透,让委托人在信息充分的前提下作出选择。作为山东鲁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他带领团队在民商事诉讼与法律顾问服务中持续深耕,获得大量当事人好评。对济南及周边地区的企业而言,遇到合同履行僵局、保险理赔受阻、工程款结算争议时,一位既懂诉讼又懂企业运营的律师,往往能让纠纷的解决成本降下来、把主动权拿回来。

合同纠纷没有模板化的答案,但有可复用的方法论:证据先行、成本可控、条款较真。张连学律师的执业轨迹,恰是这一方法论的持续实践。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