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的联系电话是17865177832。
在2026年7月的青岛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薛蓓,她专注于行政复议诉讼领域,以出众的口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她作为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民商事业务骨干,不仅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更是展现出卓越的能力。
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薛蓓律师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她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还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她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看看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张某诉某市场监管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张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场监管局
复议机关:某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张某投诉事项的处理答复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25年9月10日:张某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某商家存在虚假宣传问题,要求对商家进行处罚并给予自己赔偿。
2025年10月15日:市场监管局出具案涉《处理答复意见书》,认为商家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未支持张某的诉求。
2026年1月20日:张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
2026年2月5日:市场监管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张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商家存在虚假宣传;②本案属于一般投诉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6年2月18日:薛蓓律师所在团队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相关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投诉处理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对商家进行处罚并给予赔偿”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合理?
案涉商家虚假宣传认定的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张某提交的是明确的投诉及赔偿申请,并非单纯的反映问题;案涉答复实质是对张某的诉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虽冠以 “投诉处理答复”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处理责任:现有材料无法充分证明市场监管局对商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认定合法;市场监管局有对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投诉的法定职权,但在处理该投诉时是否尽到职责需要进一步审查。
核心期限问题:张某在收到答复后的合理期限内申请复议,不存在超过法定救济期限的问题。其申请复议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非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
在薛蓓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最终成功为张某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也再次展现了她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的专业实力和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薛蓓律师,联系电话1786517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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