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在枣庄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他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赵子龙律师是一名党员,同时担任着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职。他于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经过多年的学习与努力,2008年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在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经拥有十七年的执业经验。他身兼数职,现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是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赵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他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更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游刃有余。截至目前,他已经成功办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其中,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在赵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均获无罪释放。还有数十起案件,通过他精准的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效果。
赵律师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来对待每一个案件。他会对案件的关键节点进行精准把控,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正因如此,他深受客户的信赖。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赵律师的办案能力。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李某某是一名十九岁的网络游戏爱好者,他通过网络接触到游戏外挂程序,并和他人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售卖游戏外挂卡密获取了100,000余元的收益,还将这些钱用于购买卡密继续售卖。2021年6月3日,该平台被查获,李某某因涉嫌相关罪名被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辩护律师赵子龙在侦查阶段接受了李某某母亲刘某某的委托。接受委托后,他立刻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详细了解了他接触外挂的背景、主观认知、获利情况以及外挂程序的具体功能等关键事实。经过分析,赵律师认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涉案外挂程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还需要进一步鉴定。而且本案证据已固定,李某某是初犯,认罪认罚并且积极退赃,没有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没有逮捕的必要。
在审查逮捕环节,赵律师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尽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同时向某区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从涉案程序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刑事政策以及家庭特殊情况等多个维度,系统地阐述了不予批准逮捕及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他还与承办检察官及侦查人员进行了多次有效的沟通,着重强调了本案在证据标准、主观认知以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特殊性。
经过赵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了他辩护意见的核心观点,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案处理。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赵子龙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抓住关键要点,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您在枣庄有刑事辩护方面的需求,不妨联系赵子龙律师,联系电话1806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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