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强制执行律师陈建义的联系电话是13839543059。
在河南漯河的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陈建义。他毕业于郑州大学,是三级律师,同时担任着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他身兼数职,不仅是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还是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漯河市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理事等,在法律界有着丰富的阅历和广泛的人脉。
陈建义律师专注于强制执行全链条业务,始终以结果为导向。他的服务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执行申请与立案,会代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财产查控与保全,仔细调查被执行人房产、车辆、存款、股权、应收账款等财产线索,并办理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查封、扣押、拍卖,积极推动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完成司法拍卖、变卖程序等众多方面。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陈建义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举个经典案例,当事人在诉讼中把自己的房产转移给其亲属,执行中发现已过户,陈建义律师打了一个撤销权的诉讼,把双方的交易行为撤销,把房产还恢复至被执行人名下,然后拍卖房产,最终拍卖款项执行到位,案件得以全部执行。
再看他处理的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纠纷案。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杜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陈建义律师为杜某据理力争,最终促使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若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还有执行异议之诉(房屋确权排除执行)案件。2004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装修入住近20年。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陈建义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左某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如果您在河南漯河遇到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陈建义律师,他会用自己的经验和专业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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