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的离婚纠纷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莉。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陷入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刘莉律师是天津东方(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拥有 18 年的执业年限。她不仅是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还是郑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2010 年度,她荣获洛阳市优秀律师的称号,并且是现行法规《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的主要立法成员,同时还是法院系统特邀调解员。这些荣誉和身份,无不彰显着她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和卓越能力。
刘莉律师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的婚姻家事类案件。比如离婚分割公司股权,这类案件涉及到公司的运营、财务状况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刘莉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权益。在离婚分割结构复杂、多元化家庭财产的案件中,她能够细致地梳理各种财产关系,确保当事人的财产得到公平的分割。对于分割上市公司激励股权、原始股权等案件,她也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法,为当事人在复杂的股权分割中赢得优势。此外,她还擅长追回恶意隐匿巨额家庭财产、追回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以及处理家庭信托等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的损失。
下面通过两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刘莉律师在离婚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阎某诉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离婚后债权分割纠纷)
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某;被告:阎某;第三人(婚外受赠人):梅某某、许某某
案情简介
阎某和马某于 1996 年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马某出轨梅某某,不仅大量无偿转账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还恶意转移、挥霍婚内共同财产。阎某起诉离婚,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马某存在重大过错,准予离婚,并按照照顾无过错女方原则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离婚判决确认阎某对婚外第三者梅某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债权,马某另行起诉,主张对该笔债权分割享有份额。
核心争议焦点
马某作为赠与第三者、制造案涉债权的过错方,是否有权分割案涉不当得利债权。
代理抗辩办案思路(被告阎某代理律师刘莉)
切断分割请求基础:案涉债权由马某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违法行为产生,并非夫妻正常投资收益。马某是过错实施人,若允许其从自身违法衍生债权中获利,违背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无权主张分割。
证明马某已超额占有共同财产:部分赠与款项已通过梅某某、许某某转回马某个人账户,离婚判决未处理。且离婚时马某名下尚有未分割银行存款、保险权益。马某仅要求分割追回债权,却隐瞒自身已掌控的财产,权利主张失衡。
加重过错少分、不分依据:离婚判决已认定马某婚内出轨、转移财产存在过错。本案债权直接源于马某对第三者的大额赠与,过错关联度、严重程度远超普通婚内财产处置,相比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一步降低其分割比例,直至不予分割。
抵销财产核算逻辑:若法院认可马某可分得部分债权,应将其名下未分割存款、保险中阎某应分得份额,与马某债权份额相互抵销。
裁判结果
法院认可案涉债权属于离婚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但认定马某过错程度极高,应当大幅少分。以马某名下未分割存款、保险权益中阎某应分得财产,全额抵销马某可分得的债权份额。判决驳回马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马某自行承担。
案例二:马某某诉伊某某、赵某赠与合同纠纷案(婚内赠与第三者返还财产)
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某某;被告:伊某某(配偶)、赵某(婚外第三者)
案情简介
马某某与伊某某于 2004 年登记结婚,2017 年离婚,2019 年复婚。两次婚姻存续期间二人财产持续混同……(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整案情)
在处理这些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时,刘莉律师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她的专业和负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如果您在离婚纠纷方面遇到了问题,不妨联系天津东方(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离婚纠纷律师刘莉,她的联系电话是 15516921296 。
本文参考资料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061545
本文参考资料 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02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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