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新乡市,当您遭遇合同纠纷时,有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马翊晴,她能够为您排忧解难,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马翊晴律师就职于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21年8月起开启律师生涯,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在河南伟兴律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9月至今在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继续深耕法律领域。
在工作经历方面,马翊晴律师积极参与行业活动,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环境资源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这些经历不仅展现了她在法律行业内的专业能力被认可,也让她积累了更为广泛的行业资源,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马翊晴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都有涉及,尤其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继承、金融领域等积累了丰厚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她对复杂合同借贷类案件、婚姻财富传承、夫妻财产分割债务分配、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先后担任郑州市及新乡市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长期法律服务。这使得她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能多角度分析问题,为委托人制定更全面、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下面为您分享几个马翊晴律师处理过的新乡地区民商事经典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 1 民间借贷(兄妹债务加入)
一、基本案情
原告是于某,被告1是李某,被告2是李某哥哥(某男)。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于某分次转账借款合计170万元,这些款项全部转入李某个人账户。借款发生两个月后,李某找来亲哥哥在打印好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借据明确载明借款金额为170万,约定月息2.5分,落款时间倒签为借款当日。后续李某分多笔向于某转账本金、利息合计524750元。李某哥哥在一审时进行抗辩,称签字时是空白借条,自己仅帮妹妹走账,并未实际收款,也无借款合意,还申请进行指纹鉴定(自身仅签字未按手印);李某则称自己是实际借款人,哥哥并不知情。
二、法院裁判要点
借款本金核算:双方确认出借总额为170万,原告自愿将李某的全部转账524750元抵扣本金,一审认定剩余本金为1175250元;二审新增查明李某另有2万元还款未计入,最终将本金改为1155250元。
指纹鉴定不予准许:签字与捺印具备同等合同成立效力,被告自认亲笔签名,指纹真伪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因此驳回鉴定申请。
债务加入认定:李某哥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列明借款事实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属于《民法典》552条规定的债务加入,应对案涉借款本息、保全保函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利率处理:原告主动放弃高息,变更诉求按2024年8月LPR一年期标准计息,法院予以支持。
三、裁判结果
李某需在十日内偿还本金1155250元及对应利息、保函费1938元;李某哥哥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二审诉讼费主要由二被告承担。
四、典型启示
亲属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字,即便未实际收款、款项由他人使用,也构成债务加入,需连带还债。
仅签字无手印不免除借款人责任,法院不会单纯因指纹问题启动鉴定。
事后补签借条,签字人无法以“签字时为空白纸”对抗善意出借人。
如果您在河南新乡市遇到合同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的马翊晴律师,她会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帮助。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河南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马翊晴的联系电话是15503730522 。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289956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4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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