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河南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马翊晴,专注专业为您权益筑牢防线
在河南新乡,当人们遭遇合同纠纷时,往往会陷入迷茫与无助,不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马翊晴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在合同纠纷领域值得信赖的专业之选。
马翊晴律师就职于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自踏入法律行业以来,便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在合同纠纷方面深耕细作。她拥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体系,取得了中级职称,为其在复杂多变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马翊晴律师的执业经历丰富且多元。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她在河南伟兴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积累了初步的实践经验。2022 年 9 月至今,她加入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在这里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在工作经历方面,马翊晴律师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环境资源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她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认可度,也让她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法律资源和前沿信息,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继承、金融等领域,马翊晴律师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她对复杂合同借贷类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能够精准分析案件的关键要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婚姻财富传承、夫妻财产分割债务分配等方面,她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同时,她还先后担任郑州市及新乡市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长期法律服务,展现了其全面的业务能力和广泛的服务范围。
马翊晴律师还在国家级期刊《科学导报》上发表了《行政相关人的认定标准研究 ——基于行政审判案例的统计分析 》,这不仅体现了她的学术造诣,也为她在法律实践中提供了更深入的理论支持。
此外,马翊晴律师还获得了诸多荣誉。2021 年 12 月,她获市律协颁发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系列活动“律师心向党,建工新时代”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三等奖;2022 年度至 2025 年度,她多次荣获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的先进个人、最大进步奖、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是对她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的高度认可。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马翊晴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 1:民间借贷(兄妹债务加入)
基本案情
原告为于某,被告 1 是李某,被告 2 为李某哥哥。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于某分次转账借款合计 170 万元,款项全部转入李某个人账户。借款发生两个月后,李某找来亲哥哥在打印好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借据载明借款 170 万,约定月息 2.5 分,落款倒签为借款当日。后续李某分多笔向于某转账本金、利息合计 524750 元。李某哥哥一审抗辩称签字时是空白借条,仅帮妹妹走账,未实际收款、无借款合意,还申请指纹鉴定(自身仅签字未按手印),李某则称自己是实际借款人,哥哥不知情。
法院裁判要点
借款本金核算方面,双方确认出借总额 170 万,原告自愿将李某全部转账 524750 元抵扣本金,一审认定剩余本金 1175250 元;二审新增查明李某另有 2 万元还款未计入,改本金为 1155250 元。指纹鉴定不予准许,因为签字与捺印具备同等合同成立效力,被告自认亲笔签名,指纹真伪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所以驳回鉴定申请。债务加入认定上,李某哥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列明借款事实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属于《民法典》552 条规定的债务加入,应对案涉借款本息、保全保函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率处理上,原告主动放弃高息,变更诉求按 2024 年 8 月 LPR 一年期标准计息,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李某需在十日内偿还本金 1155250 元及对应利息、保函费 1938 元;李某哥哥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二被告主要承担。
典型启示
此案例表明亲属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字,即便未实际收款、款项由他人使用,也构成债务加入,需连带还债;仅签字无手印不免除借款人责任,法院不会单纯因指纹问题启动鉴定;事后补签借条,签字人无法以“签字时为空白纸”对抗善意出借人。
案例 2:分公司盖章民间借贷(表见代理 + 总公司兜底)
基本案情
原告是李某,被告 1 为王某,被告 2 是某建筑分公司,被告 3 是总公司(某建筑工程公司)。王某与该分公司两任负责人均为亲属,长期实际管控分公司、持有公章、对外以分公司工程名义借款。原告多次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合计 120 万元,后双方签订《还款计划书》,债务人列明王某 + 分公司,加盖分公司公章,确认借款本金 120 万,月息 2 分。
在处理这些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时,马翊晴律师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核心,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在困境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河南新乡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河南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马翊晴,她的联系电话是 15503730522 。
本文参考资料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289956
本文参考资料 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4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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