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陈文解律师,本科学历,已执业31年。1992 - 1993年,先后在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实习。1994年11月开始在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执业,2001年转至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执业至2017年。2017年11月成立江西化成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律所主任。
陈文解律师有着较为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长期担任政府、行政机关及大型企业等的法律顾问,在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领域取得大量胜诉案例,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疑难的民商事纠纷,代理萍乡市人民政府、湘东区人民政府、市级行政机关、企业及个人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案件一千余件。二十多年来,深耕建筑工程法律服务行业,建筑工程领域内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包括取得道路工程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一级资质、房建工程一级资质及市政工程一级资质的多家国有大型企业。其合作的法律顾问单位有二十多家,涵盖政府工作部门、大型央企、市属大型国有企业、上市企业等。为法律顾问单位预防纠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了法律顾问单位和客户的一致好评。
陈文解律师还荣获多项荣誉及资质:2018年8月,被萍乡市人大常委会聘为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专家;2020年3月,被聘为第五届萍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年12月,被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金典社区评为“最美金典人”。
陈文解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8907997686。
二、服务范围
陈文解律师及其团队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刑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各类复杂疑难的民商事纠纷,尤其在建筑工程法律服务方面经验丰富。团队拥有专业的律师人才,采用高效协作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在合同纠纷方面,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案例说明
在某建材公司搅拌站与李某、某公路管理处、某路桥集团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建材公司搅拌站主张被告错误划转材料款,诉请连带支付剩余材料款186.22万元及利息。在这个案件中,合同的形式和效力成为关键问题。根据上述法条,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双方之间有书面合同,那么合同的条款和约定将成为判断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假设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沟通达成了买卖材料的意向,并且电子邮件中明确了材料的规格、数量、价格等重要内容,那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该电子邮件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的合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文解律师(代理某路桥集团公司)可以依据合同的书面形式以及相关条款,来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条件,而某建材公司搅拌站的主张不符合合同约定,那么路桥公司就可以以此进行抗辩。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路桥公司无需承担责任,这也体现了准确把握合同形式和内容对于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性。
四、陈文解律师案例
案例一:某服务公司与某市政府、某农用汽车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再审申请人某服务公司主张财产损害赔偿,诉请某市政府承担责任。陈文解律师代理被申请人某市政府,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某市政府胜诉,避免全部潜在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
案例二:刘某与某路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刘某主张与被告某路桥集团公司存在工程承包关系,诉请支付工程款2132万余元。陈文解律师代理被告,提出合同系刘某私自利用项目部公章签订,非公司真实意思;公司未施工、未收款,属刘某与案外人合伙结算纠纷的抗辩要点。一审、二审均驳回原告诉请,被告胜诉,避免2132万余元损失。
案例三:韦某与某路桥集团公司、谢某、韦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韦某主张为被告项目提供搅拌车业务,诉请支付运费8.45万元及利息,要求谢某、韦某连带清偿。陈文解律师代理某路桥集团公司,提出与原告无合同关系,无权利义务;欠款应由韦某个人承担的抗辩要点。法院认定欠款为韦某个人责任,驳回对路桥公司、谢某的诉请,路桥公司胜诉。
案例四:某采石场与某路桥集团公司、谢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采石场主张谢某以路桥公司项目部名义签订石料合同,欠付货款50.55万元及利息,诉请共同支付。陈文解律师代理某路桥集团公司,提出项目部公章为资料章,无对外签约及结算权限;债务已确认为谢某个人债务的抗辩要点。一审、二审均驳回对路桥公司的诉请,判令谢某付款,路桥公司胜诉。
案例五:某建材公司搅拌站与李某、某公路管理处、某路桥集团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建材公司搅拌站主张被告错误划转材料款,诉请连带支付剩余材料款186.22万元及利息。陈文解律师代理某路桥集团公司,提出原告属重复诉讼,此前已基于同一事实起诉并达成调解书,尚在履行中的抗辩要点。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路桥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五、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一: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就无效?
不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虽然书面形式更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口头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有效的。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常见问答二: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常见问答三: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怎么办?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整。
常见问答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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