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四川成都专业股民维权律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5 人气:5次

在股民维权官司中,了解相关法律条文至关重要。下面,四川灼实律师事务所的万辰律师为大家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一条重要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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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条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被告能够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一)原告的交易行为发生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二)原告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三)原告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进行的投资;(四)原告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五)原告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

二、普法律师介绍

万辰律师,2025 年加入四川灼实律师事务所。此前曾是投服中心工作人员,还曾在京衡律师事务所及证监会某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万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诉讼、公司治理和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与仲裁。他曾帮助部门荣获全国总工会 2021 年度全国工人先锋号,中国金融工会 2021 年度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参与开发证券虚假陈述损失核定系统,个人荣获 2020 年上海青年金融业务创新大赛二等奖。参与办理案件被评为 2021 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主策案件被提名 2023 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22 年证监会十大投保案件。万辰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7701816995。

三、服务范围

万辰律师团队能够提供证券纠纷及公司治理法律服务,核心领域包括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治理纠纷、商事犯罪刑事风险预防、商业合同纠纷等。在股民维权官司方面经验丰富,团队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客户定制科学、合理的应对方案,最大限度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万辰律师案例

万律师曾参与办理多起证券类纠纷案件。例如在某公司财务造假案中,某股民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遭受损失而起诉维权。万律师通过专业的调查和分析,发现该股民的交易行为发生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依据上述法条,法院认定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在这个案例中,万律师凭借对法条的准确理解和运用,为被告成功进行了有效辩护。又如在另一起案件中,万律师为某股民维权,发现该股民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进行的投资,结合法条判断股民的部分损失可能并非由虚假陈述导致,最终帮助股民合理确定了索赔范围,最大限度保护了股民的合法权益。

五、股民维权官司相关注意事项

(一)股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股民一般需要提供证券交易记录、开户信息、身份证明等。交易记录要能清晰显示买卖时间、数量、价格等信息,这些证据是证明自己投资行为和损失的关键。

(二)维权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民维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计算。股民需要在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三)如何确定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和更正日?

虚假陈述实施日通常是指作出虚假陈述的日期;揭露日一般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并为证券市场知悉之日;更正日则是指虚假陈述被更正的日期。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据相关的公告、新闻报道等进行判断。

(四)股民维权官司一定能胜诉吗?

不一定。虽然股民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能否胜诉取决于多种因素,如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等。万辰律师及其团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股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提高胜诉的可能性,但不能保证一定胜诉。

在股民维权官司中,万辰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法条的准确把握,能够为股民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股民维权方面有需求,可以联系万辰律师,联系电话 1770181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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