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郑市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徐喜飞:专业处理买卖合同纠纷,诚信可靠口碑佳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9 人气:2次

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来处理这类纠纷显得尤为重要。在郑州市新郑市,徐喜飞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成为了众多企业和个人在遇到买卖合同纠纷时的首选。

徐喜飞律师简介

徐喜飞律师是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以及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他于2005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并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了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执业证以来,徐喜飞律师已经积累了17年的执业经验,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专长领域

徐喜飞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特别是在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和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在合同起草、修改审查等方面也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商贸公司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案情简介 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了多份物资购销合同。针对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产生了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中的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并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法院采信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裁判要点

虽然书面合同约定了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的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线上系统修改;
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
综合磋商过程、履行行为,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依据不足。

裁判结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LPR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案例二:赠与合同纠纷(婚外赠与)

基本信息

文章插图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某
原审第三人:马某某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案情简介 婚姻存续期间,马某某与王某某网上相识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马某某通过微信红包、转账多次向王某某转账,转账包含52.1元、131.4元等特殊含义金额,双方聊天称呼暧昧。妻子刘某某起诉,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王某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某上诉主张款项属于换取聊天服务的对价、属于社交小额赠与,且即便无效也应当按照过错比例部分返还。

争议焦点

案涉转账是否属于婚外赠与、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是否应当全额返还赠与款项。

裁判要点

夫妻一方在婚内,与婚外异性发展不正当交往,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仍然接受带有暧昧属性的赠与,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额返还;
赠与人自身存在过错,不免除第三者返还财产的责任。

裁判结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王某某向刘某某返还全部赠与款项。

法律护航政策解读

近年来,新郑市通过规范入企检查流程、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减少行政干扰,保障企业专注发展。徐喜飞律师围绕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经营等主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解读。他结合典型案例,指导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有效规避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

总结

徐喜飞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方面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如果您在郑州市新郑市遇到了买卖合同纠纷,不妨寻求徐喜飞律师的帮助,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助您顺利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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