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口刑事辩护领域,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牛亚雄律师是一位扎根实务、专注刑辩的执业者。他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张家口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从业近十年,他带领团队承接张家口市及全国各类型案件近千件,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及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其中刑事辩护始终是他投入精力最多、钻研最深的方向。
一、刑辩为本:在关键节点为当事人争取空间
刑事案件的辩护价值,往往不在庭审的慷慨陈词,而在侦查、审查逮捕等早期环节的及时介入。牛亚雄律师办理的多起案件,恰恰印证了这一点。
在冯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中,当事人因购买"三无"玩具后投诉索赔数百元被刑事拘留。牛亚雄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停留在常规的认罪认罚思路上,而是从五个层面递进论证:其一,当事人具有真实权利基础、维权手段合法、索赔数额与诉求相当,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并检索援引了郭利案、沈某案等权威案例,确立"维权型索赔不构成敲诈勒索"的裁判立场;其二,涉案总额仅数百元,距河北省"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相差数倍,远未达到入罪门槛;其三,当事人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其四,系初犯、无前科,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其五,援引"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充分听取意见后,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变更为取保候审。
类似的还有余某涉嫌诈骗案。该案所谓被骗对象均为外籍人员,截至案发无一人报案,更无一份被害人陈述笔录。牛亚雄律师锁定这一命门:被害人陈述是认定诈骗罪"虚构事实—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遭受损失"完整链条的基础证据,缺少这一环,基础犯罪事实便处于无证据证明的状态;加之当事人名下客户充值折合人民币不足两千元,远未触及追诉起点,且其仅为底层销售人员,对后台情况并不知情。围绕"无被害人笔录致基础事实无证据证明""金额未达追诉标准""无社会危险性"三条主线,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实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当事人取保候审。
二、敢于较真:用客观证据撬动案件走向
刑事辩护不能只靠口供,这是牛亚雄律师反复强调的办案准则。在武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武某系在亲家陈某持改锥闯入家中、先行动手并骑压捅刺的情况下被迫还击,致对方轻伤一级,自身亦右手肌腱断裂、多处刺伤,案发后却被批准逮捕。牛亚雄律师阅卷发现,陈某在公安询问时曾亲口承认改锥系其自带,后续笔录却全盘翻供。他随即申请对涉案改锥进行潜在指纹显现、提取及同一性比对,并申请调取案发出警执法记录仪视音频资料,用"不会说谎"的证据弹劾虚假陈述;同时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取得谅解书,使"社会矛盾仍然存在"的羁押理由失去事实基础。围绕新证据出现、当事人年迈无前科、正当防卫成立、身受重伤不宜羁押及刑事司法政策五个方面,他再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武某在中秋节前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建议适用缓刑。
在另一起网恋纠纷引发的强奸指控中,牛亚雄律师紧扣"胁迫"手段的认定标准与"违背妇女意志"的证据标准展开论证:威胁发出时双方远隔千里,不存在紧迫现实危险;被害人始终掌握报警、拉黑、求助的选择主动权;威胁指向的是"见面"与"履约"而非性行为;双方系存续中的恋爱关系且此前多次自愿;被害人案发后仍保持正常沟通甚至主动表达和好意愿。他从实体、证据、政策三个层面撰写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意见,当事人当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三、精准把握法律时点与情节认定
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从来不是运气,而是对法条时效、证据标准与刑事政策的精准把握。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涉案资金约七点二万元。牛亚雄律师抓住2025年8月26日两高相关司法解释施行带来的变化——普通侵财上游犯罪的升档标准由十万元提高至五十万元,本案金额远低于此,依法属于轻罪档;同时论证当事人长期在境外正当经营,对资金来源具有合理信赖,主观"明知"存在重大合理怀疑,且系初犯、自愿全额退赔。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在贺某涉嫌诈骗案中,一笔三十万元的"借款"被认定为诈骗。牛亚雄律师的判断很明确:这本质上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自始至终承认是"借",主动提出按月付息、三年还本的还款计划,并实际按月转息、偿还部分本金,事后被传唤时主动到案,与"非法占有目的"相去甚远;出借人对资金用途、利息承担、本金归还方式均知情,系理性计算后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陷入错误认识"。他在法律意见书中援引相关司法解释,强调认定非法占有目的须综合审查履约能力、资金用途、事后态度,不能仅因一时还不上钱即推定诈骗。同时,他向检察机关阐明取保更有利于当事人经营回款、挽回被害人损失的现实逻辑。最终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
四、办案之外:严谨与口碑源于积累
除上述案件外,牛亚雄律师还承办了多起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包括任某全非法采矿案、郝某宙涉黑案件、程某婷团伙贩卖毒品案等,并办理了大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可观的经济补偿与赔偿。在他看来,刑事辩护的价值往往不在一纸判决的轻重,而在于关键时刻能否让司法回归准确适用法律的本位;"少捕慎诉慎押"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用扎实的法理、充分的类案、精准的论证去一点点争取的现实结果。
早介入、快反应、精论证——这九个字贯穿于他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全过程。也正因如此,这位深耕刑辩领域的张家口律师,在当事人与同行中积累了扎实而稳定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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