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旅游合同纠纷律师杨婧:实战经验丰富,专注旅游合同权益保护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1-04 人气:1次

在宁夏银川,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杨婧。作为宁夏顺悦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杨婧自2023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领域的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旅游合同纠纷。她不仅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还多次在政府部门培训课中担任民事诉讼的讲师,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受邀参与当地媒体采访,分析社会热点问题,为市民普法。

专业领域与服务

杨婧律师在旅游合同纠纷争议解决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她能够精准地分析案情重点,从实际出发,为原告权益保驾护航,同时也为被告争取减轻损失。她的服务范围涵盖了旅游合同效力审查、违约救济与解除权行使、违约金及损失计算等专业事务,帮助客户高效止损,依法挽回损失。

典型案例

案例一:蜜月游计划落空,谁来赔?

张某夫妇与当地旅行社签订了定制蜜月游的旅游合同,并支付了全款。然而,旅行社多次擅自改期,无法预定机票和酒店,最终导致行程完全无法成行。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杨婧律师提出了两个争议焦点:一是旅行社根本违约的赔偿范围;二是法定代表人用个人账户收款,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经法院审理,认定蜜月定制游具有特殊精神利益,旅行社无法兑现行程属于根本违约。扣除游客已经实际乘坐航段的必要支出后,余款退还,同时酌定按总价款20%赔偿。此外,法定代表人因账户收款、财产混同,需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令游客和旅行社解除合同,旅行社退还32886元,并赔偿5677元;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游客欠付团款怎么办?

石某、张某、吕某、徐某共同报名云南10日游,分别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行程结束结清团费。石某代收取其他三人的团费后,未向旅行社支付,导致4人行程结束后仍欠付旅行社团款1万余元。作为旅行社的代理人,杨婧律师将4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费用。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合同由四人分别签署,四人系独立合同债务人;内部欠款转交约定不能对抗旅行社,被告之间的钱款纠纷另行解决。最终法院判令石某等4人共同向旅行社支付旅游款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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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个人原因退团,旅行社可以要求赔偿吗?

季某和李某报名欧洲多国长线出境游,预交定金10000元,旅行社已为两人办理签证、锁定团队机票与酒店。出发前,两人因个人原因单方通知退团,拒绝赔偿。作为旅行社代理,杨婧律师起诉主张二被告赔偿机票、酒店、签证等已经发生且不可退的实际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游客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当赔偿旅行社已经实际发生、无法退还且旅行社无法通过转售、退票挽回的合理损失。而旅行社有义务采取措施止损,可挽回部分费用不得计入损失。最终法院判令季某和李某向旅行社赔偿合理损失2万余元,对旅行社超出合理范围的损失主张不予支持。

结语

杨婧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旅游合同纠纷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为游客维权还是为旅行社提供法律支持,她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执行力,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如果您在旅游合同方面遇到任何问题,不妨寻求杨婧律师的专业帮助,她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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