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郑市合同纠纷律师徐喜飞,深耕合同纠纷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1-07 人气:20次

在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多元的今天,找到一位真正懂合同、能办事的律师,是许多企业和个人在遇到纠纷时的迫切愿望。郑州市新郑市的徐喜飞律师,正是这样一位长期扎根合同纠纷领域、以严谨作风赢得口碑的执业律师。作为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同时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以及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多年来在合同纠纷的办理上积累了扎实的经验。

从法学功底到实战经验:一条稳扎稳打的执业路

徐喜飞律师2005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后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执业证至今,执业已有17年。长期的理论学习与办案实践相互印证,使他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形成了自己的办案思路。他擅长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在合同起草、修改审查方面尤为用心,办理过的案件类型涵盖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同时在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中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对当事人来说,合同纠纷往往不只是钱的问题,更关系到经营能否继续、合作能否维持。徐喜飞律师在办案中注重把事实理清、把证据做实、把法律关系厘明,力求让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推敲。

典型案例中的办案思路

买卖合同纠纷:合同条款与履行行为不一致时如何认定

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其中一个新区项目的加气砖结算产生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中的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则坚持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

一审法院采信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并按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法院综合磋商过程与履行行为认为,项目商务经理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故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依据不足。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及按LPR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赠与合同纠纷:婚内赠与婚外异性的效力认定

婚姻存续期间,马某某与王某某网上相识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马某某通过微信红包、转账多次向王某某转账,其中包含52.1元、131.4元等特殊含义金额,双方聊天称呼暧昧。妻子刘某某起诉,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王某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某上诉主张款项属于换取聊天服务的对价、属于社交小额赠与,即便无效也应按过错比例部分返还。

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在婚内与婚外异性发展不正当交往,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自始无效;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仍接受带有暧昧属性的赠与,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额返还;赠与人自身存在过错,不免除第三者返还财产的法定义务。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王某某向刘某某返还全部案涉赠与款项。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学员因伤停训是否构成违约

未成年人乔某某的父亲与某跆拳道培训公司签订十年期练习生培养协议,培训机构负责学员食宿、教育、训练、赛事,约定中途退出需支付100万元补偿。乔某某在训练过程中发生严重膝关节运动损伤,多家医院诊断前交叉韧带断裂,医嘱避免剧烈运动,需要择期手术,乔某某一方随后停止参训。培训机构起诉主张乔某某擅自离队构成违约,要求支付100万违约金;乔某某一方提起反诉,主张退还学费、赛事奖金、报名费。

法院认为,案涉协议由法定代理人签字追认,合同合法有效;该教育培训人身依附性极强,学员确诊严重运动损伤,客观无法继续高强度训练,伤病构成履行障碍;学员因伤病离队接受治疗,符合人道主义,不属于恶意擅自退出,不构成违约;培训机构主张百万违约金无违约事实基础,不予支持,反诉各项诉求亦证据不足予以驳回。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揽合同纠纷:以房抵债未交付能否视为清偿

某防火门窗公司与某实业公司签订多份防火卷帘门承揽安装合同,原告完成多项目供货安装。双方后期签订结算协议书,确认全部项目包干总结尾款85万元。后续被告以房抵款、以车抵款、转账、微信红包方式履行部分款项,双方就已付款金额、是否还欠付工程款、逾期违约金产生争议。其中一笔微信转账,聊天备注是祝贺喜事红包,原告主张不属于工程款,被告主张属于抵偿工程款;双方对以房抵债是否视为完成付款也存在分歧,抵款房屋尚未完工交付。

文章插图

法院认为,结算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作为债权结算依据;备注为人情祝贺的微信红包,不属于工程款;案涉抵房协议有效,但房屋尚未完工交付、没有实际过户,抵偿对应的债务视为尚未清偿;结算协议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逾期利息自债权人首次催款之日起按LPR计算。最终判令实业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对应逾期利息。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前退租的责任划分

张某某向王某某租赁房屋及空地用于经营,约定租期三年,年租金30万元。租赁后不久,租赁房屋周边道路封闭施工,原告经营收入锐减,遂自行腾空房屋,将钥匙留在门上并告知被告,起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被告抗辩双方口头协商过不退钱解除合同,原告属于单方违约,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认为,原告以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予以解除;原告自身经营原因提前退租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金;押金在已经判令承担违约金情况下,不再用于抵扣违约损失,押金应当返还;据实核算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租金,抵扣后剩余部分租金返还承租人。最终确认租赁合同解除,判令出租人返还抵扣租金、违约金之后的剩余款项。

民间借贷纠纷:收据构成债务加入的认定

潘某某介绍胡某某对外做投资,胡某某将投资款转账给案外人。潘某某向胡某某出具收据,写明“如两年不能回本由我承担责任”。后续投资没有收回,胡某某起诉潘某某要求归还该笔款项,被告抗辩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只是介绍投资。

法院认为,第三人向债权人书面表示愿意承担债务,债权人没有拒绝,成立并存的债务加入,第三人需要对案涉款项承担清偿责任。最终判令被告清偿本金,并自起诉之日起按LPR支付利息。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错误汇入冻结账户的资金归属

某钢铁公司本打算向交易对手支付一笔货款,因操作人员身体不适、网银账号列表相邻,操作失误将11万余元货款转入某置业公司账户。该置业公司账户在本次转账之前已被法院冻结。钢铁公司发现错转后当即联系置业公司并报警。申请执行人认为货币占有即所有,该笔钱属于被执行人责任财产,可以执行;钢铁公司起诉要求确认该笔资金归自己所有,排除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款项属于误转,转款没有真实向被执行人给付的意思;账户在款项转入前已被冻结,被执行人没有实际占有、支配该笔钱款,资金没有和账户其他资金混同,实现了特定化;此种情形不再适用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案外人对该笔款项享有实体权利,能够排除强制执行。一审确认该笔款项归钢铁公司所有,不得执行该笔款项并解除冻结措施,二审维持原判。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的把握

柴某某借用某传媒公司名义承接被告农业公司的演艺项目,项目完成后被告拖欠演出服务费。传媒公司和柴某某签署合作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将对农业公司的演出服务费债权转让给柴某某。柴某某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抗辩没有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柴某某不是适格原告,同时主张部分款项已经清偿、本案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认为,债务人已经直接向债权受让人柴某某支付过款项,实际知晓债权转让事实,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柴某某持续向原经办人催要,经办人没有告知已经退出公司,产生诉讼时效中断;仅有夫妻共同持股公司的事实,不能直接认定财产混同,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节目报价单认定应付演出费用,扣减已付款项。最终判令农业开发公司支付剩余演出服务费及分段计算资金占用利息,驳回柴某某对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以严谨态度对待每一份合同、每一起纠纷

从上述案件可以看出,合同纠纷的胜负往往取决于细节:一条聊天记录、一份月度统计表、一笔转账的备注、一次催款的经过,都可能影响裁判走向。徐喜飞律师在办理合同纠纷时,注重从合同文本出发,结合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凭证还原真实交易关系,再对照法律规定厘清责任边界。这种严谨的办案习惯,既体现在合同起草与审查的源头把关,也体现在纠纷发生后的证据梳理与庭审应对之中。

对于新郑市及周边地区的企业和个人而言,遇到买卖、租赁、借贷、承揽、教育培训、债权转让等合同纠纷时,选择一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办案踏实的律师,往往能让问题解决得更顺畅。徐喜飞律师及其所在的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长期服务于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以专业和严谨回应当事人的托付,也在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中积累起口碑。

合同是市场交易的基石,纠纷处理则是对规则意识的检验。把合同签明白、把证据留清楚、把法律关系理顺畅,是预防和化解合同纠纷的共同路径。徐喜飞律师将继续深耕合同纠纷领域,以严谨的办案作风,为当事人提供扎实的法律服务。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