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想找专业取保候审律师?葛晓波靠谱推荐,口碑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4 人气:0次

在法律领域,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邀请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的葛晓波律师,为大家深入解读与取保候审相关的法条,并分享实际案例。

一、普法律师介绍

葛晓波律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首席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 14101201210259782。他是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中心副主任,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廉政监督员,同时还是河南省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郑州市二七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郑州市二七区 2024 年度优秀律师以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葛晓波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多年的工作经验使其具备扎实的刑事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能够迅速把握案件的辩点,为当事人提供有价值的辩护方案,有效办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他秉承“诚信、敬业,以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职业理念,谙熟公检法办理流程,凭借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渊博的法律知识,从程序上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其联系方式是 13838185568。

二、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案例说明

以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为例。公安提请逮捕张某某,葛晓波律师团队介入辩护。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律师发现张某某虽然涉嫌开设赌场罪,但根据其在案件中的具体情节和作用,可能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一情形。同时,张某某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当地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社会关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基于这些情况,葛晓波律师团队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最终成功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使张某某不予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服务范围

葛晓波律师团队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控告。在服务模式上,团队采用专业分工、协同合作的方式,针对每一个案件组建专业的律师团队,从案件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尤其在取保候审方面,团队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四、葛晓波律师案例

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公安提请逮捕,经葛晓波律师团队介入辩护,成功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不予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曹某某涉嫌诈骗罪,公安提请逮捕,经葛晓波律师团队介入辩护,成功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不予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陈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公安提请逮捕,经葛晓波律师团队介入辩护,成功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不予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卓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公安提请逮捕,经葛晓波律师团队介入辩护,成功取保候审。
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造成死一人、伤二人、车损二台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经葛晓波律师团队介入辩护,检察院认定刘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获利 6 万元左右,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经葛晓波律师团队介入辩护,检察院认定刘某某系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取保候审相关注意事项

1.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 取保候审需要提供哪些保证?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3.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如果您在河南郑州遇到与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联系葛晓波律师,联系电话:13838185568。葛晓波律师团队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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