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上海专业离婚纠纷律师,王静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5 人气:1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她在法律行业成绩斐然,2020 年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们的高度认可。其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王静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在离婚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专业的法律服务,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二、法条讲解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案例说明

委托人发现配偶婚内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非婚生女,配偶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房产,严重侵害委托人合法财产权益。在这个案例中,配偶的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子女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委托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依据该法条请求损害赔偿。

王静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委托人仅掌握第三者疑似微信视频号,无第三者姓名、联系方式、具体住址等任何有效信息的困难情况,凭借专业的调查手段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入调查取证。最终,本案自委托起仅耗时 4 个月,以三方签订和解协议、法院撤诉的方式圆满结案,委托人全部诉求均实现,成功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离婚纠纷案件中的重要应用。

三、王静律师离婚纠纷案例分享

案例一:欺诈性抚养案例

委托人李某与前妻于 1988 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前妻抚养,他支付抚养费。此后二十年,他不仅独自承担了女儿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甚至在女儿结婚时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女儿并协助其出售。然而,直到老邻居一句“女儿与你长得不像”,引发了李某的怀疑,经亲子鉴定,结论显示女儿非亲生。本案是典型的“欺诈性抚养”。被告在离婚后未告知原告女儿非亲生的重大事实,致使原告在错误认知下,投入了大量的情感、金钱和精力抚养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其行为已构成欺诈,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李某分期支付共计 15 万元,涵盖抚养费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部分律师费。

案例二:不公平财产约定案例

2019 年 9 月,双方在加拿大境内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原告趁委托人情绪激动、处于弱势情境之下,要求其签署《夫妻财产约定》。2023 年初,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据上述《夫妻财产约定》主张房产全部归其所有。面对这份形式看似合法、却极度不公的协议,王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委托人据理力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涉上海市嘉定区房产及相关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按原《夫妻财产约定》履行,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予以 5:5 分割。

四、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问: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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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问: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

3. 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4. 问: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答: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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