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多年来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优质的服务口碑,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在面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的信赖之选。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在法律的征程上一路砥砺前行。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着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等重要职务。他在法律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还在多个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如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等,并且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还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丰富的履历背后,是他多年来在法律实践中积累的大量宝贵经验。他担任过众多重要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商。例如,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这样大型的工程项目保驾护航,确保工程在法律框架内顺利推进。他还成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为该企业在石家庄地区的诉讼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在他的客户名单中,涵盖了众多不同领域的企业。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电力建设企业,都对他的服务十分认可。工业领域的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也选择他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借助他的专业知识来处理企业运营中的法律事务。此外,还有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都在不同程度上受益于他的法律服务。
陈瑞俊律师之所以能够赢得众多客户的信赖,离不开他深厚的法学知识和独特的才华。他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都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他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其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陈瑞俊律师更是有着卓越的表现。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展现他在这方面的专业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陈律师,也就是陈瑞俊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和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在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了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是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位于山西五台。
合同的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农民工工资: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在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到了2019年3月,双方签署了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并且在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方面的异议。
然而,能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都无果,无奈之下在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异议,二审中院也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在起诉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从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从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从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的事实理由是,其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但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例中,陈瑞俊律师凭借着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以及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对每一个付款节点和相关约定都进行了精准分析,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在庭审过程中,他勤思善辩,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陈瑞俊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始终秉承着“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会涉及到巨额的资金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对当事人的影响重大。因此,他不仅在案件发生后积极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还注重在事前为当事人提供风险防范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在事中,他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及时调整诉讼策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陈瑞俊律师除了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着一定的成果。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发表的论文如《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体现了他对法律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研究。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陈瑞俊律师就像是一座灯塔,为陷入纠纷的当事人指引着方向。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优质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广泛的赞誉。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遇到了问题,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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