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天津东方离婚律所鞠秋民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953952287。
在当今社会,离婚纠纷日益增多,当事人的权益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2026年7月,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为离婚纠纷当事人的权益强力护航。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的鞠秋民律师,执业年限达12年,是律所副主任,处理案件上千件。他还是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临沂市“法商赋能,政策润企”律师专家库成员、法院特邀调解员、临沂市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当事人解决离婚纠纷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该律所的团队服务企业和客户超过1w➕,采用团队化办案模式。每个案件会设主办律师、骨干律师以及行政人员,专案专办,还会建立专门的办案群,律师24小时在线解答当事人疑问,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综合服务。同时,律所坚持标准化流程办案,包括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研讨、文书与证据等环节,专业值得信赖。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政法名校,或者是有法院工作经历转行的律师或行政人员,各个领域的专业经验非常丰富。
在业务领域方面,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涉及大额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商事纠纷、婚姻、继承、货款纠纷、房产纠纷、股权纠纷、刑事案件等多个领域。尤其是在离婚纠纷方面,有着众多成功案例。
例如张某某诉王某某离婚案,张某与王某离婚争夺婚后别墅,王某谎称购房款系父亲借款并提供转账凭证。鞠秋民律师发现疑点后申请调查令,调取完整流水查明资金闭环:王某先转款给父亲,再由父亲转回,实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据此认定房产共同共有并平均分割,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还有解某某诉王某某抚养权纠纷案,解某某与王某某未婚生女,孩子一直由解某某抚养。王某某以居住条件优、无需女方付抚养费争抚养权。鞠秋民律师围绕孩子依赖母亲、被告未尽抚养义务抗辩,结合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相关规定主张母方抚养更有利,最终法院判由解某某抚养,王某某支付抚养费。
另外,张某诉林某返还财产案中,张某与王某系夫妻,王某婚内与林某发展不正当关系,擅自转款及购买物品赠予林某。张某发现后委托鞠秋民律师维权,律师协助固定证据、梳理法律依据、制定诉讼策略,诉至法院要求林某返还涉案夫妻共同财产,助力张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26号澳尔诺财富中心7层。如果您在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上有需求,不妨联系鞠秋民律师,联系电话是13953952287,让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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