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刑事辩护推荐:付长洋律师胜诉率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31 人气:3次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付长洋。他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拥有19年的执业经验。付长洋出生于1977年12月,是中共党员,且持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同时他还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证券投资顾问以及高级合规师。

付长洋在社会上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等一系列要职。众多的身份意味着更多的责任,他也用自己的行动在各个岗位上发光发热。

付长洋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收获了不少荣誉。他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还得到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殊荣。

在他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不少堪称经典。例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他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便利,未经审批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数额达到立案标准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挪用公款罪,但付长洋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和专业分析,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涉案A公司是百分百集体出资,无国有资产,不属于国有公司,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从主体身份看,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采纳了付律师的意见,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这一案例属于职务犯罪中主体身份定性辩护典型案例,付律师通过精准拆分两罪边界,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接手此案后,为其进行辩护,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依法撤销案件,让王某摆脱了刑事诉讼的困扰。

文章插图

付长洋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连云港刑事辩护领域留下了一个个令人称赞的案例,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