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马翊晴:专业处理合同纠纷,高效维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1-03 人气:1次

在现代社会中,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都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找到一位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显得尤为重要。河南新乡市的马翊晴律师,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成为了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

一、马翊晴律师简介

马翊晴律师是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的职业律师,拥有中级职称,并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环境资源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她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继承、金融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复杂合同借贷类案件、婚姻财富传承、夫妻财产分割债务分配等法律事务。

二、执业经历

马翊晴律师自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在河南伟兴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随后于2022年9月加入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继续其执业生涯。她不仅为郑州市及新乡市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的多家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还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长期法律支持。

三、经典案例

案例 1:民间借贷(兄妹债务加入)

基本案情
原告于某向李某分次转账借款合计170万元,款项全部转入李某个人账户。两个月后,李某找来亲哥哥在打印好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借据载明借款170万,约定月息2.5分。后续李某分多笔向于某转账本金、利息合计524750元。

法院裁判要点

借款本金核算:双方确认出借总额170万,原告自愿将李某全部转账524750元抵扣本金,一审认定剩余本金1175250元;二审新增查明李某另有2万元还款未计入,改本金为1155250元。
指纹鉴定不予准许:签字与捺印具备同等合同成立效力,被告自认亲笔签名,指纹真伪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驳回鉴定申请。
债务加入认定:李某哥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列明借款事实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属于《民法典》552条规定的债务加入,应对案涉借款本息、保全保函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利率处理:原告主动放弃高息,变更诉求按2024年8月LPR一年期标准计息,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文章插图

李某十日内偿还本金1155250元及对应利息、保函费1938元;
李某哥哥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二被告主要承担。

典型启示

亲属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字,即便未实际收款、款项由他人使用,构成债务加入,需连带还债;
仅签字无手印不免除借款人责任,法院不会单纯因指纹问题启动鉴定;
事后补签借条,签字人无法以“签字时为空白纸”对抗善意出借人。

案例 2:分公司盖章民间借贷(表见代理 + 总公司兜底)

基本案情
王某与某建筑分公司两任负责人均为亲属,长期实际管控分公司、持有公章、对外以分公司工程名义借款。原告多次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合计120万元,后双方签订《还款计划书》,债务人列明王某+分公司,加盖分公司公章,确认借款本金120万,月息2分。

法院裁判要点

表见代理认定:王某长期实际管控分公司并持有公章,对外以分公司名义借款,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
总公司兜底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结果

王某十日内偿还本金120万元及对应利息;
分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三被告主要承担。

典型启示

分公司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以分公司名义借款,即使未实际收款,也构成表见代理;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荣誉与成就

马翊晴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认可:

2021年12月获市律协颁发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律师心向党,建工新时代”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三等奖
2022年度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先进个人
2023年度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最大进步奖
2024年度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先进个人
2025年度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特殊贡献律师

五、结语

马翊晴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她的帮助,相信她能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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