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当今社会的劳动纠纷领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急需专业人士的维护。刘爱玉律师在这片领域持续深耕多年,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维权路上的坚实依靠。
刘爱玉律师就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长达14年,主要服务地区为山东 - 青岛,其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如今已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并且自2018年起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多年来,刘爱玉律师专注于劳动人事争议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十分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她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实战中也积累下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客户解决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
执业至今,刘爱玉始终秉持着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的宗旨。作为劳动法、民商领域颇具经验的专家,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并且,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涵盖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能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实践操作能力突出。
在众多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引发的群体性争议事件中,刘爱玉建立了“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有效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了违法用工成本。
不仅如此,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她一直坚守着“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起刘爱玉律师全程代理并胜诉的典型案例。职场中,“旷工辞退”常被企业当作管理手段,但只要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企业往往会陷入不利局面。职工李某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乙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李某,最终法院认定企业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
基本案情如下: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之前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可在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办案经过:本案核心争议是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从两方面突破:一是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所谓“旷工期间”还正常支付工资,与“旷工”矛盾,企业主张缺乏事实支撑;二是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变更属重大事项,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乙公司无协商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代理结果:法院全面采纳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依据不足,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当,最终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若是您在劳动争议方面有任何问题,都可以联系刘爱玉律师,她会凭借专业能力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34466989/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4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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