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郑州破产纠纷律师推荐:刘学志专业可靠,处理破产纠纷经验丰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08 人气:1次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的联系电话是13623808736 。

在郑州,当企业面临破产纠纷时,许多人都会想到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刘学志。刘学志律师有着丰富的处理破产纠纷的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且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刘学志律师出生于1966年2月,是河南开封尉氏人,中共党员。他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1985.9 - 1987.7在河南省司法学校上中专,1989.9 - 1994.7在河南大学上本科。他的工作经历丰富且扎实,1987.07 - 2000.09在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做起,逐步成长为律所主任,1989.01就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2000.09 - 2005.03担任尉氏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5.03至今在郑州做执业律师,2012.09至今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他的专业特长领域是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在社会兼职及荣誉方面,他2016年3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6月被选入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成为法律专家库成员;2023年7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2023年12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他还多次获得荣誉,2015年至今多次被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3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12月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他带领的律所也荣获了“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郑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众多荣誉称号。

文章插图

以一个建设工程挂靠 + 破产债权确权纠纷经典案例来说,原告何某(实际施工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和王某(债权受让方),被告宇风某公司(案涉工程发包人,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和昌弘某公司(出借建筑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第三人王某海(工程介绍人)。何某经王某海介绍对接宇风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因自身无施工资质,以挂靠昌弘某公司方式施工。何某与昌弘某公司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等均由何某完成,宇风某公司还曾直接向何某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工程款。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何某以昌弘某公司代理人身份申报工程款债权,法院确认昌弘某公司名下案涉工程无异议债权总额。破产分配按7%比例分两次合计分配。何某与王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但因昌弘某公司对外负有其他债务,案外人樊某申请强制执行昌弘某公司财产,法院划走全部分配款。何某、王某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均被驳回,遂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本案诉讼。刘学志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在这类复杂的破产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如果您在郑州遇到破产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刘学志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排忧解难。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data.110.com/a990218.html 本文参考资料2:http://www.cnhtlfzz.com/index.php?s=web/show/index&id=88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