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在2026年8月,枣庄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赵子龙。他是党员,同时担任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子龙律师于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拥有十七年的执业经历。他身兼多职,现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是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赵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处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例如他办理的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最终当事人均获无罪释放。此外,还有数十起案件通过他的精准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结果。
赵律师采用“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的关键节点进行精准把控,以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赵律师的办案能力。在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中,李某某是一名十九岁的网络游戏爱好者,他接触游戏外挂程序并与他人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售卖外挂卡密获利约10万余元,且将款项用于继续售卖。2021年6月3日该平台被查获,李某某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辩护律师赵子龙在侦查阶段接受了李某某母亲刘某某的委托。接受委托后,他立刻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详细了解其接触外挂的背景、主观认知、获利情况及外挂程序的具体功能等关键事实。经分析,赵律师认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涉案外挂程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尚需进一步鉴定,且本案证据已固定,李某某系初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无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无逮捕必要。
在审查逮捕环节,赵律师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尽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向某区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从涉案程序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刑事政策及家庭特殊情况等多个维度,系统阐述了不予批准逮捕及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同时,赵律师与承办检察官及侦查人员进行了多次有效沟通,着重强调了本案在证据标准、主观认知以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特殊性。
经过赵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的核心观点,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案处理。
赵子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以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646437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021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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