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铜仁市优秀交通事故律师林旭推荐,为当事人维权助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16 人气:5次

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铜仁市交通事故律师林旭的联系电话是18185688160 。

在铜仁市的交通事故处理领域,林旭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之选。林旭律师自2019年起开启职业律师生涯,是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所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商务港5号楼27楼2716 - 2718号。他专注于贵州省内各类案件,尤其在交通事故案件方面表现出色。

在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金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金某自身患有左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且伤病参与度为50%为由,只愿承担50%的赔偿责任。金某委托林旭律师代理维权。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的参与度,是否构成减轻侵权人及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林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分析,在二审中成功说服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林旭律师的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无责,其自身疾病仅是客观因素,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损害后果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某全部损失379,718.69元。此案确立了“体质状况或疾病参与度不能减轻侵权责任”的重要裁判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还有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李某免费搭乘刘某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与刘某浪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刘某主责,刘某浪次责,李某无责。肇事机动车方保险公司提出,李某左膝骨性关节炎对伤残有同等作用,应按参与度扣减赔偿。同时,认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乘坐非营运车辆,自身存在过错。林旭律师代理李某提起诉讼。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受害人自身疾病参与度能否减轻侵权人责任,二是免费搭乘非营运车辆,乘客是否应自担部分责任。林旭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法院最终认为,李某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但认定李某明知车辆非营运仍乘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减轻了驾驶人刘某的赔偿责任比例,并相应调整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34,079.85元,刘某赔偿7,160元。该案再次强调了“伤病参与度”不必然减轻侵权责任的原则,同时也给乘客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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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交通事故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林旭律师,联系电话18185688160 ,他将用专业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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