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成都市可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王槟深耕该领域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1 人气:1次

在成都市的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问题时有发生,而寻找一位可靠的律师来解决这些纠纷至关重要。今天,就为大家推荐一位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深耕多年、口碑出众的律师——王槟。

王槟律师是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在建设工程律师领域坚守超过26年。他是四川省律师协会首届“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律师”,于2010年创办了国内首家以“工程款”为核心研究服务的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作为律所的创始人并长期担任主任超过16年,他被大家亲切地称为“工程款王主任”。

不仅如此,王槟律师从2011年起就担任成都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员,至今已超过15年。在这个岗位上,他专门裁决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相关案件,拥有专业解决工程款问题的裁判者视角、裁判者思维以及彻底终局的能力。同时,他还担任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法律工作分会副会长,先后为众多建筑企业协会和大型建筑企业讲授工程款催收、建筑企业及项目风险管理等相关实务课程,具备建筑工程行业商务策划拓展能力、风控管理能力和彻底解决工程款问题的能力。

王槟律师担任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的26年里,始终致力于为EPC总承包企业、施工总包方、专业分包商、实际施工人等建筑企业或工程老板解决工程款问题。他为那些真正干活却遭遇工程款“久拖乱砍”的工程老板撑腰,为建筑企业及工程老板提供全面突破“甲方拖欠、财评压价、审计刁难、官司打不赢、执行不到钱”的工程款整体解决方案。对于行业内普遍存在的甲方资金链断裂拖欠、甲方恶意逃债、甲方资不抵债破产、财评机构恶意压价、审计机构随意核减、甲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或拒付工程款数百万元甚至数亿元等问题,王槟律师都进行了专业深入的研究,并通过一系列方法有效应对。

他凭借有效的催收、诉讼、执行三大“武器”,助力建筑企业及工程老板更稳、更多、更快地收回工程款。通过全过程参与并运用停工索赔、突破财评报告、纠正审计报告、债务抵销、以物抵债、债权转让、行使优先权、财产保全、挖掘财产、增加主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行政投诉等十多种催收工程款的策略方法,让建筑企业及工程老板能够稳稳当当地快速多收工程款。

下面为大家分享几个王槟律师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突破财评机构正式报告,多收政府项目工程款3000万元 某建筑企业与某政府管委会签订《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工程延期1年后竣工交付。该建筑企业报送7000多万元的建设工程结算书后3年多时间,政府管委会均不办理结算,随即由某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正式《财评报告》,评审工程价款约为4000万元,这意味着该建筑企业还应退还工程款2000余万元。建筑企业被迫起诉,要求管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四川省某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槟律师成功说服法院不予采信财评中心的财评报告,并将双方工程款结算争议进行造价司法鉴定。经鉴定,该EPC总承包工程认定金额近7000万元,加上法院支持的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逾期利息、停工窝工索赔款等费用,该建筑企业相对于财评报告多收工程款近3000万元。

文章插图

案例二:起诉政府城投公司及母公司,促成按合同立即支付工程款 某电力工程企业与某政府城投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交付后一直无法办理结算。该企业报送建设工程结算书1年多后,审计部门仅出具非正式的初步审计意见,导致工程款无法清收。电力工程企业因材料供应商起诉,被迫起诉。王槟律师在起诉时发现政府国有投资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100%投资控股政府城投公司,于是将两者同时起诉。案件开庭后,由于投资集团公司作为大型持股平台担负融资任务,不能被轻易判决承担责任或被失信,因此责成城投公司限期主动在周末前来电力工程企业所在地协商解决该工程款案件。双方经协商很快对该2000多万元造价的工程项目达成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后城投公司按期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彻底解决了电力工程企业的工程款问题。

案例三:起诉突破正式审计报告,多收政府某局工程款2000多万元 某建筑企业与某县教育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某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7000余万元。施工完毕竣工交付后,该建筑企业报送8000余万元的结算书近3年,教育局都不予办理结算,到账工程尾款被长期拖欠。建筑企业因资金压力太大被迫起诉。起诉教育局后一周,县审计局就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认定工程款仅6000余万元。王槟律师团队在多次开庭过程中,以多种形式阐明审计局的正式审计报告明显错误并申请造价鉴定……

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成都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王槟,他的联系电话是19113475379。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449044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05026.html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