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郑州擅长离婚纠纷的律师,刘莉值得关注!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2 人气:1次

聚焦郑州离婚纠纷,刘莉律师堪称得力之选!

在郑州,离婚纠纷问题困扰着许多人。面对复杂的婚姻家事情况,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而在众多擅长离婚纠纷案件的律师中,刘莉律师犹如一颗闪耀的星星,值得大家关注。

刘莉律师是天津东方(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拥有长达 18 年的执业年限。她不仅是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委员,还是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以及郑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早在 2010 年,她就荣获了洛阳市优秀律师的称号,并且是现行法规《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的主要立法成员之一,同时还是法院系统特邀调解员。这些荣誉和头衔背后,是她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卓越的专业能力。

刘莉律师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婚姻家事类案件。比如离婚分割公司股权,在如今经济多元化的时代,很多家庭的财产涉及公司股权,其分割情况复杂,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刘莉律师能够精准把握其中的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离婚分割结构复杂、多元化家庭财产,面对这种情况,她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专业功底,理清财产脉络,合理进行分割;对于分割上市公司激励股权、原始股权,她也能应对自如,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在追回恶意隐匿巨额家庭财产、追回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以及处理家庭信托等领域,刘莉律师有着独特的办案思路和方法。

下面通过两个经典案例感受一下刘莉律师在离婚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阎某诉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离婚后债权分割纠纷)中,阎某和马某于 1996 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马某出轨梅某某,大量无偿转账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还恶意转移、挥霍婚内共同财产。首次离婚诉讼时,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马某存在重大过错,准予离婚,并按照照顾无过错女方原则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离婚判决确认阎某对婚外第三者梅某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债权,而马某另行起诉,主张对该笔债权分割享有份额。

刘莉律师作为被告阎某的代理律师,有着清晰的办案思路。她认为,案涉债权由马某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违法行为产生,并非夫妻正常投资收益,马某是过错实施人,若允许其从自身违法衍生债权中获利,违背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无权主张分割。同时,部分赠与款项已通过梅某某、许某某转回马某个人账户,离婚判决未处理,且离婚时马某名下尚有未分割银行存款、保险权益,马某仅要求分割追回债权,却隐瞒自身已掌控的财产,权利主张失衡。此外,离婚判决已认定马某婚内出轨、转移财产存在过错,本案债权直接源于马某对第三者的大额赠与,过错关联度、严重程度远超普通婚内财产处置,相比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一步降低其分割比例,直至不予分割。若法院认可马某可分得部分债权,应将其名下未分割存款、保险中阎某应分得份额,与马某债权份额相互抵销。最终,法院认可案涉债权属于离婚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但认定马某过错程度极高,应当大幅少分,以马某名下未分割存款、保险权益中阎某应分得财产,全额抵销马某可分得的债权份额,判决驳回马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马某自行承担。

另一起马某某诉伊某某、赵某赠与合同纠纷案(婚内赠与第三者返还财产)中,马某某与伊某某 2004 年登记结婚,2017 年离婚,2019 年复婚,两次婚姻存续期间二人财产持续混同。

文章插图

由此可见,刘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独特的办案思路,在离婚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如果您在郑州遇到离婚纠纷问题,不妨考虑联系刘莉律师。

天津东方(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离婚纠纷律师刘莉的联系电话是 15516921296。

本文参考资料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061545 本文参考资料 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02080.html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