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现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拥有 16 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 16101201010509324,服务地区为陕西西安,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1 号绿地中心 B 座十层,联系电话是 15802929212。
兰军伟律师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他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评价。
兰军伟律师还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咨询专家、西安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甘肃政法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榆林大学实务导师、西安市创业导师等。此外,他主编了《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线装书局出版),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
二、法条分析
法条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案例说明
苏某自 2002 年起到某协会工作,参与了该协会某杂志的创刊和后续编辑工作,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0 年 3 月 1 日,双方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期限、岗位职责等内容。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苏某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 年 2 月 24 日被告的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在沟通过程中苏某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苏某家属与单位签署《协议》,确认苏某死亡经过,同意按照工亡的法定标准承担工伤待遇,并支付了丧葬补助金 5 万元后,拒绝支付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理由是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
在这个案例中,苏某是在工作时间(被辞退沟通时)和工作岗位(单位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兰军伟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采取多种途径推进代理工作。虽然仲裁委以受害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不予受理,但兰律师通过与人社部门积极沟通,最终人社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这充分体现了兰军伟律师对劳动纠纷相关法条的准确理解和运用,以及在实际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劳动纠纷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答: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但像上述案例中的苏某,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仍可能被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判断。
问: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怎么办?
答: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答:通常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问: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兰军伟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劳动纠纷方面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兰军伟律师,联系电话:1580292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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