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当地刑事辩护律师哪家强?王静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7 人气:4次

在上海的法律界,王静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她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2020 年,王静律师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她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她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她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王静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其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不仅让她在法庭上展现出卓越的风采,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的高度认可。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法条讲解:强奸罪中“轮奸”情节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下面结合王静律师的一个案例来详细讲解“轮奸”情节的认定。2024 年 5 月 24 日,被告人李某一与李某二共谋轮奸妇女,他们以间接暴力压制其反抗,然而被害人经激烈反抗后逃离,二人皆未得逞,对于强奸未遂这一点并无争议,但对于是否认定“轮奸”产生了分歧。检察院抗诉,王静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她详述了轮奸的五种观点,并逐一进行论证。从法律规定来看,“轮奸”要求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在同一段时间内,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实施奸淫行为。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李某一和李某二有轮奸的共谋,但由于被害人反抗逃离,他们并未实际完成轮流奸淫的行为。王静律师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深入解读和对案件事实的细致分析,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王静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法条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能力。

王静律师其他刑事辩护案例

伤害案件辩护

2024 年 5 月 9 日,报警人吴某某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某小区居委会办公室内因琐事发生纠纷。当事人坚称没有实施伤害行为,被害人伤势并非由其造成,且之前赔偿只是为了息事宁人。王静律师作为辩护人,结合现场证人证言、被害人本人陈述,对致伤机制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提出现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未实施伤害行为。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意见,案件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解除取保。

诈骗案件辩护

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8 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以自己实名微信号假冒一女性身份“陈某”,与被害人李某某网恋交往。期间,刘某某以“陈某”身份虚构其住院看病、偿还他人借款、日常消费等理由,多次骗取李某某人民币共计 137602.4 元,后被刘某某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刘某某现已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李某某谅解。王静律师把握人为分案,本案情节确实较轻的基础条件,对相关法条进行目的性限缩解释,最后法院采纳,适用缓刑。

“刷单炒信”案件辩护

犯罪嫌疑人朱某注册并使用微信,按照群内派发的刷单任务及要求,负责使用其本人名下的多个手机号在外卖平台虚假下单并写好评,以此以不正当的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从而获取好处费。朱某到案后,对其通过刷单的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的行为供认不讳。经司法审计,犯罪嫌疑人朱某在刷单的交易金额为 73672.62 元人民币,微信收到款项金额为 129772.42 元。王静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刷单炒信”与非法经营行为不具有相当性,且未侵害国家经营许可制度,即便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朱某具有从犯、坦白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经营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最终该意见被检察机关予以采纳。

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一: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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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辩护人享有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例如,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等。

常见问答三:刑事辩护有哪些策略?

刑事辩护策略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等。无罪辩护是指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意见;罪轻辩护是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量刑辩护则是围绕如何对被告人进行公正的量刑进行辩护。

常见问答四: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限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有所不同,例如,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王静律师及其所在的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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