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滑莹:诚信办案,深耕刑事辩护守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7 人气:5次

在刑事司法领域,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财产乃至生命。一位专业、尽责的刑事辩护律师,往往能在关键时刻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在山东济南,有这样一位深耕刑事辩护多年的律师——滑莹,她以诚信办案为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默默耕耘,用实际行动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背景深厚,夯实辩护根基

滑莹律师,现任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她身兼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并获评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这些专业身份的背后,是她在刑事法律领域持续深耕的见证。

值得一提的是,滑莹律师还担任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以及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通过大众媒体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她参与编撰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这些专业书籍的出版,体现了她在刑事辩护理论与实务结合方面的深入思考。

诚信办案理念,贯穿执业始终

在滑莹律师看来,刑事辩护不仅是一项法律技术工作,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她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认真负责,从阅卷、会见、调查取证到庭审辩护,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到细致入微。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曾对滑莹律师进行专访,刊发文章《女律师凭借细腻入微洞察力,能捕捉很多细节》。这种对细节的敏锐捕捉,正是她在辩护工作中反复强调的办案态度。她认为,刑事案件的辩护往往隐藏在卷宗的字里行间,只有沉下心来仔细研读,才能发现对当事人有利的线索。

经典案例见证,辩护成果显著
文章插图

滑莹律师办理的多起案件,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马某某涉嫌贪污罪不起诉案中,当事人与他人合伙筹资修建大厦时,将国家配套资金投入其中,后因宾馆转卖引发争议。滑莹律师接案后及时阅卷,数次与办案人员沟通,提出马某某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目的的辩护意见。经过充分论证,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件在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中具有典型意义。

在潘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案中,当事人乘坐高铁时拿走邻座眼镜盒,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检察院。滑莹律师会见后,了解到当事人并无盗窃故意,其拿眼镜盒的目的是想追出去归还。她申请调取闸机口录像及司机证人证言,提出当事人不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目的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在证据裁判规则和法定证明标准框架内,体现了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

此外,滑莹律师还办理了马某某信用卡诈骗罪案(一审五年,二审改判缓刑)、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吕某某非法拘禁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王某某受贿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程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一审改变定性)等多起具有代表性的有效辩护案件。她还曾办理某省“第一只大老虎”案、某省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20”专案等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社会职务广泛,践行法治责任

除了执业办案,滑莹律师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她担任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日照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曲阜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冠县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汶上县党政一体法律专家,聊城市东昌府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等职务,为地方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她还是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济南市历下区护企优商律师服务团成员、山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司法监督、企业服务和法学教育等领域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滑莹律师还担任短剧《法官的荣耀》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该剧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为三微短剧。她还审核了周迅主演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中的相关法律内容,该剧获第29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最佳编剧奖。这些经历从侧面反映了她在法律实务领域的专业积累。

结语

刑事辩护是一项需要勇气、智慧和耐心的工作。滑莹律师以诚信办案为底色,以专业能力为支撑,在山东济南刑事辩护领域踏实前行。对于面临刑事法律问题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专业、尽责的辩护律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滑莹律师和她的团队,正以严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在每一起案件中践行着辩护律师的职责与使命。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