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劳动争议问题日益凸显。作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副主任律师,刘爱玉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个人简介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起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她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执业以来,刘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
刘爱玉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支付争议、工伤认定及赔偿、裁员安置等。她还为企业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等专项法律服务。
成功案例
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位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工伤保障权益。
基本案情
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白班早上6:50接班,夜班下午5:30接班。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王某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监控视频显示:张某上车后不久便上半身趴在方向盘上,约两分钟后同事王某发现异常上前搀扶并求助。张某后经送医抢救,于当日8时30分死亡。
争议焦点与办案难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
焦点一: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即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焦点二:张某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即是否受劳动关系限制)。
物业公司的两点抗辩恰好击中了工伤认定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两个“灰色地带”——岗位边界的认定,与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如果这两关守不住,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就有被撤销的风险,当事人家属将失去全部保障。因此,代理人必须拿出“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逐一击破。
代理思路与核心论证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我方制定“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核心论证逻辑:交接班≠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
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即其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医院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
证据层面:我方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或“回家”状态。
法律层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视为工伤。
通过上述多方面的论证,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她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社会职务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
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刘爱玉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好评。如果您在劳动人事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寻求她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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