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口碑卓越,专注合同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7 人气:4次

在马鞍山地区,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曹律师已积累了十余年的丰富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她不仅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还深入了解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和法官的裁判口径,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本土化实操经验

曹芳芳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背景,特别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她的客户涵盖了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担任过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曹律师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工作方法,能够在复杂的合同纠纷中找到关键点,帮助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核心业务领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等。
房地产纠纷:涉及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
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各类买卖合同中的违约、履行等问题。
借款合同纠纷:解决个人及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包括担保纠纷、财产保全等。
劳动争议与工伤案件:提供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等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分享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
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
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文章插图

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
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
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专业非诉讼服务

除了诉讼业务,曹芳芳律师还为企业提供专业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这些服务旨在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

结语

曹芳芳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客户的高度责任感,在马鞍山地区的合同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曹律师的帮助,相信她能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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