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深耕本地刑事辩护,实战经验丰富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8 人气:0次

在昌吉市,若有人问起刑事辩护领域的资深律师,马德清这个名字时常被提及。他不仅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还身兼帷幄律师团队创始人,同时在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社会职务中履职尽责。这些身份背后,是一位在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领域扎根多年、以精准研判和严谨策略见长的法律人。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刑事辩护是他执业的核心方向。在复杂案情中,他善于从卷宗细节入手,反复会见当事人,结合法律规定构建辩护思路。这种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的执业风格,让他在新疆法律界逐步确立了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的专业形象。同时,他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亦有深厚积累,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他先后获得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

说到实战经验,马德清曾办理过一起涉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复杂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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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后,马德清仔细反复阅读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详细询问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案件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在一审辩护意见中,马德清提出: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二审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担任辩护人。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担任辩护人,最终刑期从十一年降至七年,罚金从五十万元降至三十万元。

这起案件只是马德清办理的诸多刑事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从非法拘禁到寻衅滋事,从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到罪轻辩护,他始终以卷宗为根基,以法律为准绳,在每一个环节中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空间。对于昌吉市及周边地区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本地司法环境、具备丰富实战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往往能在案件的关键节点上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马德清及其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持续深耕,正是对这一需求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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