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事务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能为当事人厘清权利边界、解决争议。孙洪国律师长期聚焦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领域的法律服务,是该区域内深耕此类纠纷解决的法律从业者。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具有退伍军人经历,201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为自治区三级律师。执业以来,他曾获得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先进个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与新疆律师协会联合表彰的“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以及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等荣誉,专业能力获得行业认可。
孙洪国的研究方向侧重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主要针对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的合同效力认定、土地权益返还、违约损失核实等问题有着丰富的实践应对经验。
典型案例处理
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的权益协调
孙某2014年通过划拨方式取得900亩荒地的使用权,因未开发,2021年将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随后开垦并耕种该地。2023年10月,孙某计划将土地转让给常某,双方约定转让后常某需支付60万元转让费,但常某欠付10万元,且孙某事后不想再转让土地,双方产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参与该案后,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曾在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过变更土地使用手续的通知,但孙某未按要求办理,这一细节成为案件的关键影响因素。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土地为划拨性质,无法完成转让,因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向孙某返还土地。
常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自己已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案涉土地不应返还给孙某等主张。经二审开庭审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顺利履行完毕,双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甜菜种植收购合同违约的损失确认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合作,2021年11月双方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糖业公司需在5日内完成甜菜采收。但因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采收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遭遇冻害无法正常采收,种植方产生重大损失,甲及乙的继承人共同起诉至法院索赔。
糖业公司上诉称:原告方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损失鉴定意见无效、冻害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责。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系种植方的合伙人,乙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关权益,原告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相应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种植方的合理损失得到支持。
孙洪国律师凭借对农村土地相关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办案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各类土地承包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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