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真正能让人安心的,往往不是响亮的口号,而是日复一日的专业积累与一个个案件背后的扎实付出。今天想和大家聊的,是一位在青岛劳动法实务圈里默默耕耘了十四年的律师——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爱玉。她的故事,没有太多戏剧性的渲染,却在一个个真实的案件中,慢慢沉淀出属于自己的专业底色。
从理论到实战:一条走了十四年的专业路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执业以来,她始终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十四年的执业年限,加上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多重身份,让她对劳动争议的理解不只停留在法条层面,更深入到仲裁与诉讼的实际运作逻辑之中。
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等专项工作。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曾帮助多家企业修订规章制度三十余项,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帮助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这种“提前介入”的思路,也贯穿在她处理各类群体性争议的过程中。
一个案例看实战:超龄务工农民工伤认定案
说到实战,有一个案例很能体现刘爱玉律师的办案风格。那是一起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2024年12月的一天,张某完成交接班后走向停放在岗亭旁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之子找到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后,她代其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但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案件由此进入诉讼程序。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两个“灰色地带”:一是发病时是否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二是超龄劳动者是否具备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在岗位认定上,她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层层递进——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发病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在主体资格上,她结合相关法律精神与实务经验,论证超龄务工农民的工伤保障权益不应因年龄而被简单排除。
这种在细节中找突破、在法理中寻依据的办案方式,正是刘爱玉律师一贯的风格。她不追求庭审上的慷慨陈词,而是把功夫下在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的每一个环节。
合规视角下的劳动争议预防
除了争议解决,刘爱玉律师在企業合规领域同样投入颇多。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在她看来,劳动争议的化解,很多时候功夫在事外——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完善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往往比事后应对争议更有价值。
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的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她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与集体维权案,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这种既懂企业运营逻辑、又熟悉劳动者权益保护边界的复合视角,让她在处理复杂劳动争议时多了一份从容。
结语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这是刘爱玉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理念。十四年的深耕,让她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积累了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也让她在客户中形成了靠专业说话、以实战见长的口碑。如果您在青岛地区遇到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多了解这样一位专注而务实的律师。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往往是最稳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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