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交通事故律师古俊杰:专业处理事故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
在呼和浩特市,交通事故案件频发,如何找到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这类案件显得尤为重要。古俊杰律师,天津师范大学毕业,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以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及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
一、律师介绍
古俊杰律师专注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及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深耕道交法律实务多年。他兼具诉讼代理与人民调解双重经验,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自诉、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案件。以专业严谨、耐心负责、实战能力强著称,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500余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焦点,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交通肇事罪经典案例
案件主体
公诉机关:某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史某
被害人:巴某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造成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
量刑情节
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
史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史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
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
公诉机关指控与量刑建议
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裁判结果
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裁判要点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罚。
被害人存在过错的,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适用缓刑。
案例二:新城区“古俊杰调解员”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王某驾驶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蒙ADYxxxx)属于营运性车辆,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接收案件后,古俊杰调解员迅速了解案情,通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解决了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
古俊杰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交通事故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涉及刑事自诉的交通肇事案件,他都能从容应对,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如果您在呼和浩特市遇到交通事故相关问题,不妨寻求古俊杰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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