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服务领域,刑事辩护素来被视为检验律师专业功底与责任担当的重要领域。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张涛,自1999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这条道路上坚守二十六年,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办理各类案件逾千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新乡地区积累了良好的职业口碑。
一、专注刑事辩护,深耕专业领域
张涛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以来,他尤其擅长刑事、商事、侵权等法律事务,担任近二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有效法律帮助,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在刑事辩护方面,他长期关注职务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类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的辩护理念,精准把控案件事实、证据与量刑情节,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专业能力建设上,张涛律师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获嘉县第十届委员会政协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新乡市律师协会县域工作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受聘为河南省律师协会县域工作委员会执行委员、新乡市仲裁委仲裁员、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获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刑事法治实践与行业建设中持续发挥作用。
二、办案严谨细致,注重证据审查
刑事案件的辩护效果,往往取决于对证据的审查深度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张涛律师在办案中注重从卷宗材料入手,逐项核查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在王某伟抢劫、故意杀人案中,一审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涛律师在二审阶段接受委托后,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发现一审的关键物证作案工具刀具在卷宗中并未显示,被告人丢弃到出租屋内的带血皮衣因侦查机关搬家导致物证丢失,搜查出租屋时亦无见证人在场。以上述瑕疵作为辩护切入点,最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未成年人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李某某系在校学生,连续三次被他人拦截索要财物并遭殴打,第四次被拦截时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张涛律师提出李某某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法院采纳辩护观点,认定故意伤害罪成立,同时认定未成年人、防卫过当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三、精准把握定性,争取从宽结果
刑事辩护不仅在于事实之辩,也在于法律适用之辩。张涛律师在多起案件中通过对罪名定性的准确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从宽处理。
马某某被指控参与黄金洗钱活动,涉案金额5200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张涛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和会见发现马某某对上游诈骗犯罪并不知情,在诈骗环节缺乏共同犯罪故意。庭审中从证据角度论证不存在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故意,其行为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夏某系软件开发技术人员,入职涉案公司后参与开发并维护一款用于电信诈骗的APP,涉案诈骗金额近700余万元,侦查机关认为应认定为诈骗罪共犯。张涛律师阅卷后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较长,行为人之间沟通联络相对松散,遂提出夏某获取的收益与诈骗金额、被害人人数无关,不属于诈骗活动的分红、提成,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主观明知属于概括性明知,并未认识到被帮助对象具体实施何种犯罪活动。辩护意见被采纳,法院改变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罪名,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马某某销售金额30余万元,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张涛律师指出指控犯罪金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10万粒、每粒3元推定30余万元属于有罪推定,实际上线供货仅7万粒,且存在物流丢失、自然损耗、自用、赠送、扣押等减少数量,五名下线庭审陈述的购进金额合计仅14.5万余元且均为口供无其他证据印证。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销售金额无法达到20万元以上,以一般情节定罪处罚,结合立功、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公诉机关指控白某某销售金额39万余元。张涛律师提出其中销售给琚某、程某的两笔外包装比对来源不明、程序违法,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销售给赵某的15万余元无任何掺假证据,不应计入犯罪数额;证人证言证明加工厂2024年3月后才具备生产能力,指控1月开始销售假豆粕与事实矛盾。法院采纳关于犯罪数额应扣除证据不足部分的意见,结合自首及认罪认罚情节,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四、关注特殊群体,兼顾法理情理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张涛律师注重将法定从宽情节落到实处。16岁的王某受成年人教唆,多次参与"拉车门"盗窃,涉案金额累计9万余元,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起诉。张涛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从王某父母处了解到其户籍由村干部、小队长申报,可能存在误差,遂第一时间核对户籍底档、接生医生证明、母亲入院记录,向侦查机关申请骨龄鉴定,确认王某案发时仅15周岁。据此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八类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盗窃罪不在此列。检察院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建议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矫治教育。
在串通投标案件中,张涛律师同样注重从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两个层面展开辩护。某女性被不起诉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取保候审后移送审查起诉,张涛律师提出案涉项目中标金额未超出控制价、项目已竣工验收,未造成重大公共利益损失,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同时具备认罪认罚、坦白、退缴违法获利情节,依据刑法规定可免予刑事处罚。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另一起串通投标案中,当事人仅负责对接联络相关企业、转发项目预算文件,未参与报价协商,不能决定、干预各家投标企业最终报价,未实施串通投标报价的核心实行行为。张涛律师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结合案件属于经济类非暴力犯罪、当事人有固定居所、无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风险等情况,申请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履职尽责担当,践行法治初心
除办案之外,张涛律师以政协委员身份提交刑事法治相关提案,推动基层刑事法律服务完善;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践行法律公平正义。他长期参与刑事法律普法宣讲,助力提升群众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新乡日报》曾专题报道其坚守基层法治一线二十六年,专注刑事辩护与民生法律服务的事迹;其承办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故意杀人等典型刑事案件,被作为司法示范案例。张涛律师先后获河南省律师协会、新乡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新乡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新乡市律师行业标兵,律师宣传、理论调研先进个人等表彰,连年荣获市级、县级律师行业表彰。
二十六年执业历程,张涛律师始终把案件当人生大事办,尽职尽责、专业靠谱,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罪轻、缓刑等从宽结果。业内评价其证据审查严谨、辩护思路精准、庭审表现专业;当事人评价其兼顾法理与情理,既维护法律尊严,又保障当事人权益。对于面临刑事法律问题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证据规则、把握量刑情节、注重沟通实效的辩护律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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