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州本地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曾在公安消防部队服役,转业后扎根律所一线,把部队锤炼出的责任担当带进了每一份案卷里。他就是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孙玉波。与很多只在法庭上“念辩护词”的做法不同,孙玉波律师更习惯把功夫下在庭前:研判证据、梳理情节、寻找不起诉或从宽的突破口。本文不空谈资历,而是从他亲手办理的几类刑事案件入手,看看本地实战经验究竟体现在哪里。
一、禁渔期投放地笼网,如何争取到不起诉
肖某是务农人员,某年5月下旬晚间到当地禁渔水域投放了10副地笼网。案发时段处于禁渔期,地点属于禁渔区,所用网具网目尺寸小于30mm,属于法定禁用渔具,不过全程并未捕获水产品。案发后肖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且无违法犯罪前科。
这类案件事实清楚,硬辩“不构成犯罪”意义不大,关键在于把从宽情节用足。孙玉波律师围绕自首、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等几个点组织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当事人来说,不起诉意味着没有犯罪记录,这远比在法庭上争一个缓刑更有价值。
二、未成年人多次索要财物,辩护重心放在“教育为主”
章某案发时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伙同多名同学多次以暴力、威胁方式向同校学生索要香烟、零钱,还逼迫对方变卖手机转账,后又以财物损坏为由再次威胁索要财物,受害方家长报警。案发后章某家属与同案人家属共同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谅解。
未成年人案件不能照搬成年人辩护思路。孙玉波律师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把“轻微暴力、强取少量财物”与成年人抢劫的认定标准区分开来,同时把赔偿谅解、在校学生身份、认罪态度一并纳入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对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告知被害人可依法申诉或提起自诉。案件了结,孩子的学业和未来也保住了。
三、非法采矿叠加挪用资金,两罪均获相对不起诉
余某是某石业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案件涉及两个罪名。一是非法采矿:公司及下属多家分公司长期超越采矿许可证范围开采花岗岩,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多次责令停工、行政处罚,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巨大,余某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参与其中,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二是挪用资金:余某未经公司审批,擅自将单位821万元备用金转出至个人账户及指定账户,资金未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仅存放于个人账户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余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额退缴涉案赃款,积极配合修复受损环境,自愿认罪认罚。
两个罪名叠加,当事人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孙玉波律师的辩护思路是把“从犯、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情节轻微”逐项落到证据上,尤其是参与程度和作用大小的界定,避免余某为公司的整体行为承担过重责任。最终检察机关对两罪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挪用资金依法发还原单位。既让当事人免于刑事追诉,也兼顾了企业正常经营和受损环境的修复。
四、医疗耗材回扣型受贿,数额认定与情节并重
李某系公立医院科室副主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其配合科室主任,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医疗器械公司的骨科耗材配送业务提供关照,数年期间累计分得耗材回扣款192.725万元,双方还多次协商调整回扣计算比例与金额。
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往往集中在主体身份、职务便利的利用程度、数额计算方式以及退赃退赔等情节上。孙玉波律师在这类案件中注重逐笔核对资金流向与业务对应关系,把当事人实际地位作用、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完整呈现,为后续的定罪量刑争取空间。此类案件也提示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回扣不是“行业惯例”,一旦累计到一定数额,性质就变了。
五、从案例看孙玉波律师的办案特点
把上述案件放在一起看,可以发现几个共同点:一是注重庭前阶段,把取保候审、不起诉、定罪免罚、认罪认罚从宽这些关键环节当作辩护主战场,而不是等到开庭才发力;二是善于拆解罪名构成,在非法捕捞、未成年人抢劫、非法采矿与挪用资金、受贿等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找到与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切口;三是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退赃退赔、环境修复、赔偿谅解这些工作做在前面,检察机关在审查时才有据可依。
孙玉波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本科学历,汉族,党员,曾服役于公安消防部队,现任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任随州市政协委员、湖北省省级消防行政执法社会观察员、随州市依法治市法治督查员、随州海关特约监督员、随州市市级消防行政执法社会观察员、随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执业期间成功代理多起随州地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行政诉讼案件,深耕涉黑涉恶等重大典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专业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毒品犯罪、人身暴力犯罪刑事辩护。
对随州本地当事人而言,选择刑事辩护律师,看的不只是头衔,更是他有没有在本地办过同类案件、熟不熟悉本地司法机关的办案节奏、能不能在关键节点及时介入。孙玉波律师的实务履历和上述案例,正是这种“本地实战经验”的具体注脚。刑事案件拖不得,家属在亲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尽早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评估取保候审可能性,往往比事后补救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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