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的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一位深耕刑辩十余年的律师,正凭借严谨的办案逻辑与务实的服务,为当事人处理各类刑事案件,他就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辩部主任李坤。
李坤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2010年开始执业,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擅长应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众型犯罪、传统刑事犯罪等案件,在取保、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等辩护事项上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作为律所刑辩部的核心负责人,他既统筹律所刑辩团队的运营管理,更在每一起案件中重事实、抠细节,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与多年庭审经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分享
案例一:诈骗罪涉案460万元 → 不起诉
张某被控伙同他人以“代运营网店”为名骗取客户服务费,公安移送审查起诉认定金额460万元,家属委托时张某已被羁押5个月。李坤律师接受委托后,从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核心要件切入,梳理全案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张某仅负责技术对接,未参与话术设计环节;同时整理出210万元资金有真实服务交付凭证,剔除后未达到对应量刑标准;再结合张某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剩余获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以“情节显著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得以无罪释放。
案例二:危险驾驶罪血醇198mg/100ml → 免于关押
李某深夜驾车被查,血醇浓度为198mg/100ml,无事故发生、无犯罪前科,但已达危险驾驶罪从重情节的相关标准。李坤律师针对案件程序问题展开辩护,提出血样提取时消毒使用含醇试剂、送检时间超期等瑕疵,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同时结合李某短距离挪车后即时停靠、主观恶性极低的实际情况,论证其社会危险性较小,最终法院采纳相关辩护意见,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李某实际免于关押。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致死 → 改判缓刑
王某因邻里纠纷推搡对方,对方倒地后颅内出血死亡,尸检显示死者本身存在脑血管畸形,案件定性在“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之间存在争议。李坤律师接受委托后,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死者的死亡为诱因关系而非直接死因;同时主张对方先动手存在防卫相关情节;此外结合王某已足额赔付死者家属并取得谅解的情况,最终法院将案件定性从“故意伤害致死”调整,判处三年缓刑四年,让当事人避免了长期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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