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上海经验丰富房产纠纷律师,王静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0 人气:1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她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20 年,王静律师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她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其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二、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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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明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1851 弄 54 号 201 室,有一套公有住房售后产权房,是冯某某与金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是他们半生奋斗的心血,也是母亲留给冯某 1、冯某 2 姐妹俩的念想。为了守住母亲留下的遗产,维护自身的合法继承权,冯某 1、冯某 2 姐妹俩毅然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王静律师的帮助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冯某 1、冯某 2 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从 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一个多月的高效推进,王静律师帮冯某 1、冯某 2 姐妹俩守住了母亲留下的遗产,维护了她们的合法继承权,也最大程度兼顾了家庭和睦。

三、服务范围

王静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各有所长,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在房产纠纷方面,王静律师团队经验丰富,能够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四、王静律师案例

案例一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有一套公有住房售后产权房,是冯某某与金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冯某 1、冯某 2 姐妹为了守住母亲留下的遗产,维护自身合法继承权,委托王静律师维权。王静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一个多月的高效推进,帮姐妹俩守住了遗产,维护了她们的合法继承权,同时兼顾了家庭和睦。

案例二

在江苏省无锡市有一处祖宅,土地使用者登记为钱某 1(已故)。钱某 1 与妻子共育有三个子女钱某 2、钱某 3、钱某 4,三人都是祖宅的合法继承人。法院认定强制拆除钱家祖宅的行为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钱某 1、钱某 2、钱某 3 作为适格原告,依法享有获得行政赔偿的权利,王静律师在该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案例三

2024 年 12 月 27 日晚,安徽省芜湖市某房屋被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违法强行拆除。当事人报警后,派出所对街道办事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法院仅支持确认违法的诉请,未支持赔偿的请求,王静律师全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

五、房产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房产继承纠纷中,如何确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违约该如何处理?

如果一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 房产拆迁纠纷中,被拆迁人有哪些权利?

被拆迁人在房产拆迁纠纷中享有以下权利: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如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对拆迁决定、补偿方案等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 共有房产纠纷中,如何分割房产?

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协商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协商分割是指共有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房产的分割方式和份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分割共有房产时,会考虑共有人的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居住需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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