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婚姻纠纷律师哪家强?程杰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0 人气:1次

普法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在法律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和丰富的经验,担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他荣获“2020 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还是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同时,他所在的团队是找法网杭州婚姻纠纷、房产纠纷专业站唯一指定团队,找法网杭州刑事专业站专邀律师,找法网 2023 年度杰出律师;“华律网”2021 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2023 年度最佳口碑律师、2024 年度最佳合伙人律师;“法律快车”2023 年度十大优秀律师、2024 年度卓越律师。程杰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886883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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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律师团队的服务范围涵盖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核心领域。团队配置合理,拥有专业的律师和辅助人员,采用高效的服务模式,在婚姻纠纷方面经验尤为丰富。

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案例说明

在程杰律师处理的一起婚姻纠纷案件中,原告王女士与被告张先生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张先生名下,但购房款是双方共同出资。王女士认为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张先生则主张该房产是自己个人财产。

程杰律师介入后,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庭上,程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提出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最终,法院采纳了程杰律师的意见,判决该房产由双方平均分割,保障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程杰律师案例

继承纠纷案件(并案审理)

涉事人:被告(并案原告)朱某某(普通居民)。朱某某与朱某明系姐弟,父母去世后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朱某明依据 2006 年父母公证遗嘱,主张登云阁某室房屋归其单独继承;朱某某认为应一并处理父母全部遗产(含两套房屋、存款、社保医保退费等),并依据 2015 年代书遗嘱、社区调解协议,主张登云阁房屋对应份额及小河路某室房屋平均分配,同时要求朱某明支付房屋使用权补助,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初始情况:涉案遗产类型多(含房产、存款、补贴等),存在公证遗嘱与代书遗嘱冲突、调解协议效力争议等问题,朱某某诉求面临公证遗嘱优先的对抗风险,遗产分割规则复杂,维权难度较大。

程杰律师介入:

主张将父母全部遗产一并审理,节省司法资源,明确争议焦点;
提交 2015 年《人民调解协议书》,论证协议系自愿签订、内容合法,主张小河路房屋按协议平均分配;
针对登云阁房屋代书遗嘱,虽认可其形式瑕疵,但聚焦其他遗产(存款、抚恤金等)的法定继承分割,同时要求朱某明说明遗产支出明细。

介入效果:

成功推动法院认定 2015 年《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确立小河路房屋的平均分割规则;
明确姜某某(朱某某母亲)名下银行存款、抚恤金及丧葬补助金的法定继承份额,确保朱某某获得 50% 应得权益;
合理划分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分担比例,降低朱某某诉讼成本。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小河路某室房屋由朱某明、朱某某各继承 50% 份额(以折价 / 拍卖 / 变卖价款分割);姜某某名下银行存款、扣除丧葬费后的抚恤金,双方各分得 50%;朱某某负担案件受理费 11638 元、评估费 6000 元。

婚姻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程序相对简单,时间较短;诉讼离婚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较长,但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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