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刑事辩护推荐:郑泽敏,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8 人气:3次

山东青岛刑事辩护律师郑泽敏联系电话18653285200。

在2026年7月的青岛刑事辩护领域,郑泽敏律师无疑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深耕刑事法律服务多年,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郑泽敏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专业功底。作为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他凭借9年的执业经验,秉持“精细化辩护、实质化维权”的执业理念,专注于普通及经济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百余起,成功帮助大量当事人实现了不起诉、撤销案件、减刑、缓刑等良好的辩护效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郑泽敏律师核心主攻五大高频刑事犯罪领域,有着成熟的办案经验和丰富的胜诉案例。在网络及普通诈骗犯罪领域,像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引流诈骗、普通诈骗罪等案件,他擅长涉案金额核减、证据瑕疵质证以及主观犯意无罪辩护;对于经济类犯罪,如非法经营罪、职务侵占罪等案件,他精通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能够合法核减涉案数额,争取刑事和解撤案;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方面,例如强奸罪等涉人身类刑事案件,他专注于证据链完整性审查、违背意愿事实认定抗辩以及虚假控告无罪辩护;针对市场秩序类犯罪,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售假类经济犯罪,他擅长涉案金额精准质证、主从犯认定以及实刑改缓刑量刑辩护;此外,对于各类刑事案件二审、再审及疑难复杂案件,他会针对重罪量刑、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况开展专项有效辩护。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展现郑泽敏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优势。2024年8月,苏某因家庭原因在交友APP上结识了李某。李某冒充军人身份,通过甜言蜜语对苏某进行诱骗。李某以投资理财、购买期货为名义,让苏某提供名下银行账号,并按照其指示进行提现、转账等操作,苏某在此过程中帮助李某转移了违法所得300余万元。案件案发后,苏某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过,苏某发现银行账号存在异常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了全部案件事实,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取证。

实际上,苏某在整个过程中并不明知所转移的资金为违法所得,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也没有从中谋取利益,未实际获利,且此前无任何劣迹前科,其涉案行为系法律意识欠缺、被蒙骗所致,主观恶性较小。

在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紧张阶段,郑泽敏律师接受委托。他第一时间联系检察院,开展阅卷工作,全面掌握了案件证据材料和侦查机关的指控思路。结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法释〔2019〕15号司法解释以及《2025年帮信罪意见》等规定,郑泽敏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护方向:一是主张苏某主观上无犯罪故意,未谋取利益,不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二是提出苏某具有自首情节,符合《2025年帮信罪意见》中关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起诉的情形。

文章插图

随后,郑泽敏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当面阐述辩护观点,并提交了条理清晰、依据充分的书面法律意见。最终,在他的专业辩护下,检察院认定苏某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帮助苏某避免了刑事处罚。

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郑泽敏律师,联系电话18653285200,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全力辩护。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