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在2026年8月的枣庄,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名字响当当的律师——赵子龙,他正用自己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全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在当地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赵子龙律师是一名党员,同时担任着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于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成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在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拥有十七年的执业经验。他现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赵律师长期深耕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至今已成功办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其中,他办理的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最终均使当事人获无罪释放。还有数十起案件通过他的精准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效果。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看看赵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在侦查阶段,李某某因售卖游戏外挂卡密获取收益,被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某区看守所。赵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李某某母亲刘某某的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详细了解其接触外挂的背景、主观认知、获利情况及外挂程序的具体功能等关键事实。
经过分析,赵律师认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涉案外挂程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尚需进一步鉴定,且本案证据已固定,李某某系初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无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无逮捕必要。
在审查逮捕环节,赵律师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尽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向某区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从涉案程序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刑事政策及家庭特殊情况等多个维度,系统阐述了不予批准逮捕及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同时,赵律师还与承办检察官及侦查人员进行了多次有效沟通,着重强调了本案在证据标准、主观认知以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特殊性。
经过赵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的核心观点,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案处理。
赵律师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精准把控,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受客户信赖。如果你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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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021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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