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诚信办案口碑佳!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08 人气:1次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联系电话18690322089。

在新疆乌鲁木齐的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解决起来颇为复杂。孙洪国律师,作为这一领域的专业法律人士,多年来凭借诚信办案、专业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孙洪国,男,汉族,1974 年出生,他曾是一名退伍军人,2014 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自治区三级律师。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荣誉加身,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24年、25年连续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他专注于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尤其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深入研究,为众多遇到土地承包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有这样一个案例,孙某2014 年划拨取得一处 900 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 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 年 10 月孙某将该土地以 60 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 2023 年 11 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转让费 10 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孙洪国律师在接手此案后,仔细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 2023 年 4 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提出在自己已经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案涉土地不能返还给孙某等观点。经二审开庭,在孙洪国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 10 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顺利履行完毕,双方都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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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起甜菜收购合同违约的案件,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 年 11 月 5 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 5 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 1150 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 1526424.9 元、违约金 152642.49 元、鉴定费 15000 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提出诸多异议。二审法院最终在孙洪国律师的专业辩论下,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您在新疆乌鲁木齐遇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孙洪国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诚信的办案态度为您提供有力的帮助。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2104390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lmq.lieju.com/falvzixun/99493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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