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青岛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里,劳动争议问题时有发生,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她就是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拥有14年的执业年限,自2018年起还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多年来,她专注于劳动人事争议等民商领域,注重在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刘律师在执业生涯中,始终将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目标。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比如在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等劳动专项服务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还能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
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刘爱玉律师有着独特的经验和方法。就拿一起典型案例来说,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此前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再另行通知到岗。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公司也正常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以“连续旷工”为由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9月30日办理了解除手续。
刘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针对核心争议焦点“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从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称李某旷工却无有效证据证明通知过其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所谓“旷工期间”还正常支付工资,这与“旷工”说法矛盾。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变更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乙公司既无协商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违纪,其解除合同属于违法,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乙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此外,刘爱玉律师还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如果您在劳动争议等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联系电话15266218768,她将以专业和责任为您的权益奋力争取。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34466989/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4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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