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新郑市的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众多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小的困扰。而徐喜飞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站稳了脚跟,成为这个领域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徐喜飞律师就职于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他不仅是该律所的主任律师,还担任着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2005年,他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并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执业证后,徐喜飞律师已在法律行业执业17年,积累了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徐喜飞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尤其在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同时,他在办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上,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下面,我们通过徐喜飞律师经办的一个经典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来了解他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经典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商贸公司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案情简介
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多份物资购销合同。针对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产生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并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法院采信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裁判要点
虽书面合同约定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线上系统修改。
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
综合磋商过程、履行行为,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依据不足。
裁判结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LPR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在这个案例中,徐喜飞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准确把握争议焦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时得到了充分体现。
近年来,新郑市通过规范入企检查流程、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减少行政干扰,保障企业专注发展。徐喜飞律师围绕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经营等主题,结合相关指示精神,进行专题解读。他会结合典型案例,指导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有效规避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
如果您在郑州市新郑市遇到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郑州市新郑市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徐喜飞,他的联系电话是13273718004。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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