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事故纠纷频发的当下,患者及其家属往往陷入无助与迷茫。而在山东省济南市,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孙大庆,他凭借专业的知识与多年的经验,为无数陷入医疗事故困境的家庭带去希望。
孙大庆律师身份多元,不仅是济南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更是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有着独特的职业经历,从医多年后转型成为医疗律师,精准分析病历、评估医疗过错是他的拿手好戏。医学经历让他熟知医疗流程,扎实的法律知识又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游刃有余。他和医学工作者共同组建了专业医疗团队,面向全国各省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其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支架、产科、脊柱、心内科、麻醉科等,对于植物人、瘫痪和死亡等棘手的医疗纠纷案件的代理和鉴定也颇有心得。
孙大庆律师创办了专业医疗纠纷事务所,创建了“卫宣”患方代理品牌。他始终秉持着一颗赤诚之心,常年免费为广大患者家属分析病历,评估病历是否具有诉讼价值。每年他都会代理大量的医疗纠纷案件,胜诉率极高,专做大案难案。他的代表案例曾登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这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为医疗事故家庭树立了维权的信心。
他的专业特长十分突出,能够精准分析病历、评估医疗过错,判断案件诉讼价值,为患方争取最大赔偿。其核心优势在于专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尤其擅长产科、术后并发症、诊疗过错类案件。团队律师兼具医学与法律双重背景,熟悉医院诊疗流程、司法鉴定规则及法院裁判尺度。在近三年里,他们处理的医疗纠纷整体胜诉/高比例获赔胜率超 90%,多起案件成为典型维权案例。
下面为大家分享孙律师代理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新生儿脑瘫医疗损害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谢某父母
被告:烟台某三甲医院
案件概况
原告母亲因足月妊娠、见红至被告医院待产,医院使用缩宫素引产,待产及分娩过程中胎心监护、产程处置、新生儿抢救环节存在不规范问题。原告出生后确诊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后续发展为脑瘫,构成二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原告主张医院诊疗存在多项过错,诉至法院索赔。
鉴定意见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原告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至主要原因(建议 50%-60%);原告二级伤残,营养期 24 个月,终身完全护理依赖,需长期配置各类康复辅助器具。
双方主张
原告:医院过错严重,主张医院承担 80% 赔偿责任,诉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 345 万余元。
被告:认为原告主张责任比例过高,仅同意按 50% 承担责任。
法院裁判要点及结果
责任认定:结合鉴定意见及诊疗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 60% 赔偿责任;认定原告伤情严重,确需 2 人护理。
赔偿项目及金额: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2574764.60 元。
其他: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案例核心要点
医疗机构在引产用药、产程监护、新生儿急救等环节诊疗不规范,造成新生儿永久性伤残,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划定主次责任,全额支持合理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二:心脏移植术后死亡医疗损害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死者近亲属)
被告:济南某三甲医院
案件概况
死者因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多次入住被告医院,后期行心脏移植手术。术后患者出现肠坏死、腹腔感染,最终因并发症离世。原告认为医院术前风险评估不足、术后病情处置不及时,存在医疗过错,起诉要求赔偿。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鉴定意见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患者第二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与医疗过错存在同等因果关系,首次住院费用与过错无关。
双方主张
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孙大庆律师在医疗事故纠纷领域的出色表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他从医多年转型做律师,医学与法律的双重专业背景让他在业内脱颖而出。他常年免费为患者家属分析病历、评估诉讼价值,口碑极佳。他始终专注为患方维权,为无数医疗事故受害家庭挽回损失、带来希望,办案精准、责任心强,深受当事人信赖与好评。
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事故纠纷律师孙大庆的联系电话是 15965312087 。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lawtime.cn/lawyer/int101149055101154149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044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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