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劳动纠纷诉讼,律师王彪资质全经验丰富为您排忧解难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7 人气:2次

陕西西安劳动纠纷不用愁,王彪律师来分忧

在陕西西安,劳动纠纷频发给众多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了困扰。不过,有这样一位法律专业人士——王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他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曾在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执业。在其执业生涯中,参与处理了诸多复杂的劳动纠纷案件。比如,他参与办理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的重大案件,还承办过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数十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他处理过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众多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问题,并且为当事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接下来为大家介绍王彪律师经办的几个典型案例。

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

原告(合并审理被告)是陕某矿业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神木市,法定代表人是刘某(矿长)。被告(合并审理原告)是张某,户籍在山东蒙阴县,其代理人正是王彪律师。张某于 2016 年 10 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担任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 12407.39 元。然而,公司仅在 2022 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 年 4 月 15 日企业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当月 20 日就提起了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要求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企业后续陆续寄送返岗通知,声称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在 4 月 20 日解除,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指定时段社保。但双方均不服裁决,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无充分证据证实企业口头违法辞退员工,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实,认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 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社保征缴归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补缴诉求;核算工龄 6.5 年,最终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80648.03 元,劳动关系于 2023.4.20 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

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是 A 某实业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是张某,还有关联用工主体优某信息公司(已注销)。张某在 2018 年 5 月入职 A 某实业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2019 年 7 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同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此后长期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 A 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2023 年 5 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 2018.5 - 2023.5 和 A 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补发欠付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A 某实业公司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合作,与己方无关。一审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 A 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 4960.68 元、支付经济补偿金 29079.2 元;A 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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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陕西西安遇到劳动纠纷问题,不妨寻求王彪律师的专业帮助,他将凭借专业知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本文转自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749791 本文转自 2:https://news.qq.com/rain/a/20260508A06WC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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