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当人们面临刑事案件时,往往会急切地寻找一位专业且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而马德清律师,无疑是众多人值得信赖的选择。
马德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是新疆刑事辩护领域的资深专家,同时身兼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等多重重要身份,亦是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他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均展现出卓越影响力,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高尚品德,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誉和尊重。
马德清律师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在复杂案情中总能构建严谨辩护策略。他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专业表现已成为业内标杆。同时,他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亦有深厚积累,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实现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下面以他办理的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为例,来了解他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律师仔细反复看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询问案件,认真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故马德清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他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辩护意见
一审辩护意见:
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
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二审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律师,最终通过他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在乌鲁木齐,如果你正在为刑事案件而忧愁,需要一位专业、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律师会是你值得信赖的选择。他将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你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文转自1:https://data.110.com/a990616.html
本文转自2:https://wlmq.lieju.com/falvzixun/91395588.html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